在天使轮融资的时候投资方提出股权回购的条款是目前的普遍情况吗

股权回购条款在目前的VC/PE领域是非常常见的,至少我见过的每一笔都是有的,只是回购的标准和条件不一样。最常见的有三种,除了题主提到的这两种:① 约束创始人的违约行为;② 保证投资人及时退出外,还有另一种业绩补偿条款(俗称对赌条款),就是如果公司业绩达不到某一个标准(如一年净利润3000万),则创始人需要以某个价格(一般是投资本金+固定利率)回购投资人的股权。对赌条款其实是相对公平的,同时也是一种有效的激励机制,我觉得题主(假定题主是创始人)如果和VC谈判,从这里下手比较好,主要思路是这样:如果我达不到约定的业绩或者在约定时间内没能上市或达成其他约定条件,我应按照约定价格回购股权或者补偿你;但如果我达到了甚至超出了相应约定或条件,你应该给予我奖励。比如假如双方的分红比例是创始人:投资人=1:2,一般的业绩补偿的条款中,一般约定如果我未达到3000万的净利润,则补偿利润的差额部分或者回购;但如果利润超过了3000万或者比约定时间提前上市了,那么分红比例就变成5:1。大致思路就是这样,具体条件和思路还需要双方谈判确定,这就是博弈的过程啦。--------补充一下,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包括最高院、上海中院判决及贸仲裁决),投资者与创始人间的对赌条款都是有效的;但投资者与公司间的对赌条款的效力就比较存疑,至少最高院是否认其效力的,因为其认为这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网友
这个就是个占便宜的条款。创始人看见了并反对就删掉。投资有风险,要不就和银行借钱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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