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镇江市检察院依法对吴苏华(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依法■镇江市检察院依法对吴苏华(正处级)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我苏网讯 近日 , 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吴苏华(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 , 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 , 由镇江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 , 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苏华享有的诉讼权利 , 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吴苏华 , 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 。 镇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0年至2014年 , 被告人吴苏华利用担任中建材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的职务便利 , 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代开信用证、业务合作等方面谋取利益 , 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 , 数额特别巨大 , 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江苏检察网  编辑: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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