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撞还要支付2万元 故意“碰瓷”实施敲诈男子被刑拘

得知张某驾驶证被吊销,却还经常驾车外出,于是利用无证驾驶心虚的心理,分工协作通过制造交通事故进行敲诈,向“被撞者”索要赔偿 。4月22日上午,采访人员获悉,宿豫警方近日就成功破获一起这样的敲诈勒索案件,3名男子被刑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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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上旬,犯罪嫌疑人王某某伙同王某、尹某某,在明知被害人张某因危险驾驶被吊销驾驶证的情况下,根据事先策划的“碰瓷”方案,共同选定“碰瓷”地点,由王某某、王某随时观察被害人张某驾驶车辆动态,并及时传递给尹某某 。尹某某驾驶轿车在预定地点,对被害人张某驾驶的轿车故意撞击,造成车祸现场 。
随后尹某某等人以要走保险、报警为名,敲诈张某人民币8万元 。王某某则以朋友身份出现,帮助张某与尹某某协商处理 。最终张某实付人民币2万元,3人敲诈得手后将所得赃款平分 。
目前3名嫌疑人已被宿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提醒市民提高警惕避免该类“碰瓷”事件发生:首先要遵守交通法规,如张某认识到自己因危险驾驶被吊销驾驶证,一旦驾驶便是违法行为,嫌疑人便没有可乘之机 。因此,遵守交通法规,是避免类似“碰瓷”事件发生的前提;此外,发生车祸要及时报警,因为嫌疑人的行为并不高明,无非是利用了被害人被吊销驾驶证、酒后驾车等自身有违法犯罪行为而不敢报警的畏惧心理 。(采访人员 孙军贤 通讯员 张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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