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想想挺后怕!企业用了一年多的通勤车竟然是“黑”车
为了方便员工上下班 , 很多企业都会租大巴作为员工的通勤班车 。 在这里 , 要特别提醒:企业用车前务必核实所租车辆和驾驶员是否具备合法资质 , 千万别为整车人的交通出行留下隐患 。 近日 , 南京江北一家企业的员工们发现 , 自己坐了一年多的通勤班车竟然是"黑"车 , 大家都挺后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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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辆蓝色大客车、一辆白色大客车 , 还有一辆白色中巴车 , 这些是4月8日和4月11日两天南京交通部门查扣的 。 这三辆车都属于南京的一家租赁公司 , 这家租赁公司与一家企业签订协议 , 将这三辆车作为企业员工的通勤班车 。 但是执法人员检查后发现 , 这三辆车都存在一个很大的问题:属于非运营性质 , 只能当私家车用 , 不能和任何一家公司签订包车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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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 , 蓝色大客车被查扣现场 , 驾驶员仇某说 , 她只负责开车 , 并不知道车辆本身不能从事包车运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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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1日上午 , 执法人员在江北赵丰路附近检查时 , 又发现一辆白色的企业班车 , 它同样没有营运资质 。 巧的是 , 这次 , 驾驶员还是仇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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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想想挺后怕!企业用了一年多的通勤车竟然是“黑”车】同一家企业的两辆通勤班车都没有营运资质 , 这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 。 随后 , 执法人员顺藤摸瓜 , 在这家企业的门口拦下了第三辆通勤班车 。 不出所料 , 这辆车依然没有营运资质 。
南京市江北新区交通执法大队副大队长王磊表示:当事包车的企业是不知情的 , 使用非营运车辆从事厂包车业务的话 , 是对包车企业厂内员工的不负责任 。 因为厂包车是营运车辆 , 它必须要有承运人责任险 , 而非营运车辆是没有这个保险的 , 发生了交通意外伤亡事故的话 , 乘客没有座位险的话 , 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的 。 依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第66条第一项 , 已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经营者 , 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 , 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话 , 每一辆车将被处以三千元至一万元的处罚 。
(报道/田甜 史哲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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