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伦:新百伦再次打赢商标侵权官司:告纽巴伦胜诉,一审获赔千万( 二 )


法院称,纽巴伦公司作为同业竞争者,在明知原告的鞋两侧N字母装潢具有一定影响的情况下,仍然在其生产的同类商品的相同位置上使用近似标识,其攀附原告商誉、造成市场混淆的主观过错明显,客观上足以导致消费者对商品来源产生混淆、误认,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
一审获赔千万,但判决仍存不确定性法院认为,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外,纽巴伦公司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原告实际损失及纽巴伦公司获利数额均不能确定,但现有证据证明原告的损失超过了法定赔偿数额的上限500万元,法院综合原告鞋两侧N字母装潢知名度较高以及被告不正当竞争行为时间较长、范围较广、主观过错较为明显等因素,酌情确定赔偿数额为1000万元,并对8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予以全额支持。
相比于同类案件,这是一个较大的数目。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伍俊鹏在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如果权利人实际损失与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均难以确定,由法院酌情确定赔偿金额,酌定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
伍俊鹏分析称:“法院之所以判决纽巴伦赔偿1000万,相对酌定赔偿金额的标准高出一倍,可能是因为New Banlance在本案提供了相应证据,证明其实际损失或者纽巴伦的获利所得,法院才会据此作出认定。”
不过,网易财经采访的上海英恒律师事务所魏强律师任务,本案中“NEW·BARLUN”一定会上诉,主要诉求可能为以下三方面:第一,商品外观的相似性/不具有相似性;第二,其不具有主观恶意(不具有擅自使用);第三,已经赔偿金额和合理支出数额的不合理。
因此,案件判决仍存不确定性。
丢了中文译名后,2017 年赢下商标侵权案但是,更早之前的2015年,新百伦在与广东鞋企老板周乐伦的商标侵权案中败诉,还丢了中文译名“新百伦”。“百伦”注册商标于1996获准注册;“新百伦”注册商标于2008年获准注册。
2015年4月一审中,法院认为新百伦公司使用“新百伦”商标侵犯了周乐伦的商标专用权,并判令其赔偿周乐伦9800万元;2016年6月,法院二审依然认为新百伦公司侵权,但将赔偿减少至500万元,且未来不得再使用“新百伦”商标。
因此 New Balance 的产品,目前在中国是没有任何中文译名。
不过,新百伦在 2017 年赢得了一场千万元赔偿的商标侵权官司,当时这被认为是中国外资企业在商标侵权官司上获得的最高金额的一笔赔偿。
据《中国知识产权杂志》此前报道称,2017年8月18日,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新百伦公司诉深圳市新平衡运动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新平衡”)等山寨N字鞋的生产商、销售商等多个被告之侵犯New Balance运动鞋知名商品特有装潢权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本案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消除影响,并全额判赔总计高达千万余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其中,被告之一的郑朝忠于2014年7月28日在美国科罗拉多州成立了一家名叫“USA New Bai Lun Sporting Goods Group Inc”的公司,翻译为“美国新百伦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并通过这家美国公司授权国内的深圳市新平衡,在中国大量生产和销售New Boom运动鞋。
报道指出,New Boom牌运动鞋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擅自使用了New Balance运动鞋装潢中最突出、最具识别性的部分,即“运动鞋两侧‘N’字母标识”这一装潢。
 巴伦:新百伦再次打赢商标侵权官司:告纽巴伦胜诉,一审获赔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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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月,New Balance又获胜了。
起诉福建晋江的新佰伦股份有限公司一案一审判决亦获胜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被告新佰伦构成商标侵权,判决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以及合理开支55万元。
被告新佰伦的公司名称和正牌新百伦撞车,平时用来宣传和卖货的品牌名字直接是 “NIUBANLUNSI”,“N”字母LOGO改成实心的,还加几个肉眼难以发现的小字母作为点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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