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踩禁渔“高压线” 将自己“捕”进法网

金山网讯 自2003年起 , 长江便实行禁渔区和禁渔期制度;自2016年起 , 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禁渔期;自2020年1月1日起 , 长江更是实施十年禁渔计划 。虽然明令禁捕 , 但依然有人触碰高压线 。
【■频踩禁渔“高压线” 将自己“捕”进法网】去年3月2日20时至次日1时 , 扬中人老丁带上自制的电捕鱼工具、鱼桶 , 驾驶着一艘铁皮船 , 在扬中市二墩港外侧长江水域的禁渔区内非法电捕鱼 , 捕获鳊鱼、鲤鱼、长江小杂鱼等渔获物共计14.8公斤 , 被巡逻民警当场抓获 。
这已经不是老丁第一次因捕鱼而被查获了 。2018年 , 老丁就先后两次因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人民法院分别判处罚金7500元和有期徒刑六个月 , 此次再犯 , 属于《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累犯 , 将面临法律的从重处罚 。(黄馨叶范海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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