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分享真的是互联网的精神吗

笑死,这楼主需要好好提高一下姿势水平,我六年前和人战版权问题的时候对面阵营且还有能够把问题上升到“版权保护是扼杀创新的恶法”层面,如今这都啥时期了撕逼方式还停留在“没钱人就不能上网?”这种水平啊,我是为你们担心啊。赶论文呢不讲正经的,就提醒一点,没钱不仅不能上网,没钱还会饿死的,谁允许你活在虚无缥缈的幻想中的?建议罐头建一个“:发现更多的纸张”收藏夹。
■网友
跟着罐头滚了进来感谢互联网,让我能够以如此低廉的价格享受正版音乐。我最近买的μ\u0026#39;s七单,1200日元,大概60多人民币吧(不包含运费和代购费,实际到手价格100左右),就是一张碟,里面只有两首曲子,平均每首曲子30块钱不包邮。ll剧场版bd我花了500块钱,你可以理解为我花了500买了一张高清电影光碟和一个附赠的cd。我们本应该应该付这么多钱去享受影视作品,供着版权方,让他们看到自己的作品有利可图,然后继续生产,让我们能够接触到更多的优秀影视作品。然而盗版横空出世,没人去买正版了,cd销量一跌再跌,到了初动只有434张的境地,这时候还能吸引哪个作者去创作?作者也要吃饭,饭钱就是你买cd的钱。等你把作者都饿死了,你就可以抱怨“为什么天朝没有优秀作品了”。另外两块钱也就只能买个卤蛋吧,能买鸡腿吗?这点钱都不想付,我也就只能呵呵了。不好意思,思路有点混乱,有空再整理一下。
■网友
这个帖子的楼主提到了几个问题。 1是商业模式。他的言论证明了一点,现阶段的销售正版音乐的商业模式引起了部分潜在消费者的反感。现在的方式说白了就是最原始的消费者交钱、酷狗给音乐。这种方式也许有效,但绝非唯一的商业模式。比如,借鉴美国的一个商业方法专利,一个可选的免费销售可以是这样的:让「消费者」看广告,并与广告简单互动,之后向消费者提供其所选歌曲的在线access的权利,为期1个月。这种方式并不难,而且也许能抓住类似那位楼主的消费者。从商人的角度,消费者永远是对的,消费者不愿意跟你交易,错的一定是你自己。 2是经济上的问题。那位楼主说「像视频收费一样,互联网总能找到免费的资源,只要你想找」,这句话可能没错,但time is money。当你属于单位时间高收入群体、或者免费资源不容易找的时候,你满网络找免费资源的时间成本可能会超过直接花钱购买的成本。这其实也说明了为什么许多人长大之后自然摆脱盗版,因为自己的收入成长、或者国家经济发展带动家庭收入增加,导致花时间精力找免费资源反而不划算。 至于免费分享是否真的是互联网的精神,我也没有确切答案。但很明显知识产权制度在阻碍互联网分享的过程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也受到一些诟病。想想昔日玄奘法师为了获取信息西行五万里;今天我们终于用技术实现了信息传输的便利,却又用知识产权加以阻碍,试图回到古代。比如,根据版权法,你要把一卷受版权保护的经书给一位在印度的朋友看,你不能通过互联网传给他,但你可以历经五万里跑到印度去把书借给他。借用美国学界主流见解的说法,知识产权不适合欠发达社会,它只会将知识和资源隔绝于穷人,让他们保持贫穷,而权利人并未从中获取任何好处。这里面体现出版权和专利权制度最大的问题之一,即权利人对其作品、技术的垄断。许多国家并非自愿接受这个制度的,而是被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通过TRIPS所强迫。所以如果要大刀阔斧地改革这一制度,同样需要美国动手。而即使这一制度在美国内部造成了诸多不利,只要通过知识产权能从国外捞来更多的好处,作为文化、技术输出国的美国就没有动力进行改革,虽然学界中早已提出了知识产权制度的替代方案。
■网友
那不是网络精神,而是盗版精神。我认为的网络精神上Wikipedia,GitHub之类的共享精神。
■网友
讲道理,图片也是有版权的,前面几个答题朋友,想请你们自问一下,你们的头像是否是自己画的?该不会是截图了事吧?用的windows是正版的吗(不是属性里显示已激活就是正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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