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看待网友群起而攻之乐视举报B站成功( 二 )


这种逻辑是不是我们的“国民性”,即使我承认这是个很不客观很恶心的词,但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又得承认他是存在的?
是不是这种逻辑: 私利至上、藐视规则、藐视逻辑、断章取义、口舌如簧、然后用道德人权法律自由民主平等粉饰太平。
我讨厌一句话“坏人变老了”,无赖就是很多老人的逻辑,靠这种逻辑他们才能在极其艰苦的建设年月和动荡年月,养育了我们上一代人和我们。当我们衣食富足开始建设文明之后,反过来用闪闪发亮的道德标杆敲打他们。当然很多老人的所作所为,是错的,我不扭曲黑白。但我们没有告诉过他们,时代变了,强势的逻辑变了(当然这个“没告诉”是有更深层的原因,而且可能还很恐怖)。
道德从来只不过是长远的利益。无赖是他们为了生存而点开的进化树,文明是我们的,我们都是自私的为了自己的利益做出选择,虽然不是每个人都意识到。
回到版权大战上来。首先,一个理性的前提是,所有人都直接或间接为自己的切身利益做出权衡和选择,简单的经济学。“乐视”站在道德制高点上,到处咬人,无非是看着自己岌岌可危的资金链狗急跳墙,一方面打击异己、一方面立起“正直”、“拥护”的牌坊;“b站”给私人传播电影电视剧制品留下空间,无非为吸引观众、“优化”资源。
一个合法损人不利己,一个非法利人利己。首先会出现这种局面,就已经是是一个很大的很莫名其妙不可思议的问题,但我们暂且不说。
观众要的是什么?
中国的盗版问题不是一日之寒,观众间的正盗版之撕也是俯拾即是。从公益的角度上说,肯定是维护版权有利于文化产业文化事业的发展。但是在一个本就不正确的国情下,无数的消费者本身既不自己生产文化产品也不在意文化市场的腐质化(这是事实吧?),其本身完全不需要文化产品受保护的权利(或维护版权给他们带来的收益为零),又何以要求他们有维护的义务(或为维护版权而支付不小的成本)。---------#当然我也觉得这个说法 is very ridiculous。我们的市场如饥似渴的呼吁盗版,正版力量和国家引导成长着但依旧孤独。这时候,要求一部分市场主体违背市场的主要需求不又是ridiculous?乐视的这种叫嚣不更是ridiculous?
就像在土改中村里的落魄失势名声臭八十里老乡绅,举着革命大旗带头要打倒家里有几分田的援护乡里的新贵。我要是贫农,我一样先把个老王八拖出去吊着打。
所以我们群起攻之,不是乐视本身,而是一直存在的“谁流氓谁吃香”的狗屁生存逻辑;“做婊子还要立牌坊”的无耻贪婪;是“反正你走不出画地牢,我能扎一块油水是一块的”下流商业模式;是逐渐建立起产权意识步步向好同时、为修正历史错误而支付成本的阵痛和委屈。
只不过乐视一家,包揽了以上所有。
作为一个希望被当作“人”来对待的人,我们永远喜欢有点痞子但温柔善良的令狐冲,而恶心衣冠禽兽的岳不群,就这么回事。






■网友
乐视已经GG了 以前打击盗版举报侵权的斗士说倒就倒了我不是吹乐视或者黑乐视我是想说祈厅长的话英雄只是权利的棋子 怎样看待网友群起而攻之乐视举报B站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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