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养老服务机构多类费用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

中新网江苏新闻3月27日电(朱志庚)3月26日,徐州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布,为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开放程度,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徐州市民政局等7部门共同协商,制定出台《落实养老服务机构收费优惠政策》,并在发布会现场进行介绍和解读 。
徐州是人口大市,截至2019年底,全市常住人口882.56万人,60岁以上常住老人168.32万,占常住人口的19.07%,失能半失能老人约占19%,空巢或独居老人家庭超过50% 。预计到2020年底将达到21%,2030年达到30%,呈现出基数大、增长快、农村老人多、高龄比例大、空巢化严重、特困供养对象老人多等特点 。
面对日益突出的养老问题,徐州各级党委政府强化政策引导,加大资金投入,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各类养老服务机构253家,其中,农村敬老院132家、公办养老机构19家(含公建民营14家)、光荣院4家、民办养老机构98家,拥有各类养老床位72586张,按常住人口测算,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43.12张 。全市68个街道已建成80个日间照料中心,685个城市社区、2037个农村社区分别建成城乡标准化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54个和826个,全市建成助餐点543个、农村关爱之家276个 。全市有189家养老机构向居家和社区养老延伸服务,占比达到75% 。
【徐州养老服务机构多类费用执行居民生活类价格】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部署,落实徐州市委、市政府加快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打造淮海经济区养老服务业高地的决策,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徐州市民政局、发改委、水务局、电信局、住建局、工信局、文广旅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养老服务机构优惠政策的通知》,对相关优惠政策进行调整 。
据介绍,凡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或取得民政部门《设置养老机构备案回执》的公办、民办养老服务机构、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及民政部门批复的各类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按居民生活类价格执行 。
据了解,徐州在2014年就出台了养老服务机构收费优惠政策 。此次调整后的优惠政策明确只要是从事养老服务的均可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涵盖了各类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站点 。此外,新调整的优惠政策在办理程序上更加简捷,明确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持民政部门颁发《养老服务机构收费优惠证》即可到相关部门办理具体收费优惠手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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