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将杜牧的《清明》每句删除二字,修改成五言诗如何?

 『修改』将杜牧的《清明》每句删除二字,修改成五言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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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朋友提问:“清明雨纷纷,行人欲断魂。酒家何处有,遥指杏花村”,每句减2字,有损原诗意境没?诗从音乐独立成为徒歌,变成文本文体之后,诗本身内部汉字音律性逐渐增强,直到平仄格律的产生。这个过程之中同样伴随着五言、七言这两种题材的出现、稳固,最终成为格律体所选定的两种标准体裁。诗歌最早出现是二言诗,到《诗经》时期大量出现四言诗,这其中的变化,一是音乐的丰富,二就是人们对事物描叙准确性的要求更加高。文字水平不断前进,配合着音乐的丰富,字数增多,并因为两字为最低节奏而从二言诗进化到四言诗。由于音乐的进展比较缓慢,诗又一直掌握在祭祀、宴乐等高层文人手中,从春秋战国时期的四言诗,发展到五言诗,虽然仅仅增加了一个字,却用了上千年。《诗经》收集了西周至春秋的诗(前11世纪到前6世纪),而五言诗的真正展开要到东汉末年的三曹七子(公元200年前后)。魏晋南北朝的诗歌就都是以五言为主,是最为成熟的具有节奏感的诗歌体式(单音节加双音节)。 『修改』将杜牧的《清明》每句删除二字,修改成五言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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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这漫长的岁月中,七言诗虽然在西汉初年汉武帝时期就出现了“柏梁体”,但终归是游戏之作,并不流行。真正的七言诗,应该是从发明地动仪的张衡开始。这也是随着西域音乐慢慢传入,乐曲节奏感变化,需要配合演唱的歌词越来越长的缘故,但是乐府诗虽然有七言,却并没有绝句的产生。当时四句一首的绝句,特别是不怎么正式的七言格式的绝句,是被主流排斥的,认为“体小而俗”,不堪大用。一直到初唐,诗歌开始复古运动,整合音律规则,内容则积极向上,讲究意在言外,意在诗外。绝句这种格式在王昌龄、李白等人手中终于大放光彩。同时由于七言字数稍多,比五言绝句更好发挥,逐渐成为盛唐诗人最喜欢使用的格式。说这么多诗歌字数变化史,无非是要说明,五言成熟在先,七言成熟在后,出现七言是因为五言的语言精准性不够,虽然五言的含蓄性、思维发散性很好,但是这世界上总不能什么都靠猜,诗人的创作如果内容稍微丰富一些,五言绝句,总共才二十个字,是无法完整地表达的。相对来说,七言绝句二十八个字就有更大的空间可以使用。当然,这都是相对的,实际上还有五律、七律,甚至还可以写排律。 『修改』将杜牧的《清明》每句删除二字,修改成五言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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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是精炼的文学,也就是说不论五言、七言,如果是好诗,自然就不会是废话连篇,诗中间的每一个字都是物尽其用的,否则的话,就是一篇啰嗦文章,无法在千百年的大浪淘沙中存活下来。也就是说,我们对前人留下来的千古流传的作品,要有欣赏能力。要明白经过这么多人的阅读、欣赏、朗诵、分析下来的“真金”必然是精炼到很难修改的作品。不是不可以修改,大幅删减基本上是不可能的,更何况还有音律方面的限制。为什么有些人觉得可以修改?因为他只是改给自己看的,他忽略了诗这种作品要成为千古流传的东西,必须要书写人类共情,也就是说在感情表达方面本身就要兼顾世人共同的心理感受,只有这样,才能被众口称颂并流传下来。只图自己的某一个时间的感受,并不在乎别人看了怎么样,那当然是好修改的。不过改了之后,别人欣赏不来了,也是必然的。 『修改』将杜牧的《清明》每句删除二字,修改成五言诗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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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回正题。把杜牧的《清明》每句删除两字对原诗意境有没有损害?原诗的赏析咱们不需要多说,只看题主改成什么样子,再对照着说说。看上去好像区别不大,实际上已经完全不是一个东西了。首先,杜牧的《清明》是一首近体诗,是严格遵守平仄格律的作品。作为格律已经完全成熟的晚唐时期的大诗人,写格律诗虽然不是要求,但就类似于咱们今天出去说普通话一样,是一种成熟的、自然的表现。这是一首平起入韵的七绝,押平水韵“十三元”部,首句“纷”为邻韵,是为“孤雁出群格”。而经过删减二字的作品,首句“清明雨纷纷”的二四位置上均为平声,已经失替,律句都算不上了,第二句相对规则也没有遵守,这就肯定不是近体诗,已经变成了一首五言古绝。将一首古体诗改成近体诗,算是对格律的要求,而将一首一首格律诗修改成一首不和平仄的古体诗,不论内容如何(并没有大的意境飞跃),这无疑是一种倒退。并不是说格律诗就比古体诗好,但是格律本身就是从古体诗的平仄运用中总结出来的更高一层的规则运用。向下修改,说不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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