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机构改革扎实推进 369项县级权限可赋予乡镇街道( 二 )


江苏已经明确 , 乡镇(街道)的党政机构、事业单位 , 应统筹优化和综合设置 , 一般不超过7个、最多不超过9个 。 各县(市、区)除了跨层级调剂行政编制和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给乡镇(街道) , 还应根据基层需求、按编制数及时补充人员;推动乡镇(街道)统筹使用各类编制资源 , 给予基层更多用人自主权;上级机关一般不得借调乡镇(街道)工作人员 。
乡镇(街道)机构 , 要建立健全“一对多”“多对一”的机制 , 理顺乡镇(街道)机构与县直部门工作对接、请示汇报和沟通衔接的关系 。 除法院、公安、税务等部门实行派驻体制外 , 县直部门设在乡镇(街道)的机构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 。 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 , 派驻机构纳入乡镇(街道)统一指挥 , 由乡镇(街道)对其日常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
推动资源整合、重心下沉是一个系统工程 。 江苏还要求 , 各地在优化乡镇(街道)布局 , 加大基层干部选拔和人员招聘力度 , 落实基层人事管理激励政策等方面同步发力 。
【:江苏机构改革扎实推进 369项县级权限可赋予乡镇街道】(实习编辑:任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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