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保养]质保期内要不要在4S店保养( 二 )


在众多车主看来 , “全国第一例”案件的判决结果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 也因此成为他们实际选择的重要依据 。 但在专业人士看来 , “质保期内要不要在4S店保养”并不适宜通过此案来一概而论 。
河南保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建查询了近年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类似判决 。 他发现因案件事实差异性“包含但不限于二手车(泡水车)买卖、机动车损毁灭失(失火等)、发动机(变速箱)故障等” , 人民法院裁决的结果有很大差异 , 司法裁判尺度不尽统一 。 在(2017)鲁0303民初6638号案件中 , 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认为“两被告(厂商及4S店)未能证明涉案汽车自燃存在其他外来因素 , 仅以汽车除首保外未到指定的汽车保养店进行保养作为不存在质量缺陷的抗辩 , 依据不足 , 本院不予采信” , 最终判决厂商赔偿原告124600元 。
而4S店负责索赔的工作人员也表示 , 质量索赔的手续并不像传说中的那么复杂 。 我市一家4S店索赔员崔玉涛告诉采访人员 , 即使车辆未在4S店进行质保期内的保养维护 , 一旦车辆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 , 车主依然可以向4S店和厂家发起索赔 。 不过 , 面对这样情况下的索赔 , 4S店和厂家会根据具体情况作出区分 。
如果是日常保养维护所涉及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之外部分的质量问题 , 如车身、灯光等方面的质量问题 , 4S店和厂家会直接按照保修政策进行维修;如果是日常保养维护所涉及的发动机系统、变速箱系统出现质量问题 , 车主就需要提供包括保养维修点资质、保养记录等证明材料供厂家审核 。 如果车主能证明自己按照保养规定进行了正规保养 , 厂家就会审核通过并为车辆提供保修政策内的维修服务 。 崔玉涛还表示 , 目前厂家要求车主提供的证明材料比较简单 , 尚不涉及结算发票、配件采购使用证明、配件合格证等十分细节的内容 。
商丘市消协办公室主任高俊松也向采访人员证实 , 我市消协尚未收到过消费者关于质保期内未在4S店保养导致的保修争议方面的投诉 。 高俊松分析 , 零投诉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新车在质保期出现质量问题较少;4S店为提高用户黏性推出各种保养套餐 , 用价格优惠和高服务质量吸引大量消费者留店保养有关 。 此外 , 也不能排除双方在这种特定情况下并未对质量问题的保修产生重大争议的可能 。
简单的方法更省心
王建介绍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是目前国内关于机动车维修方面现行有效且最全面的规定 。 尽管还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对涉及消费者权益保护以及机动车产品质量等方面相关规定 , 但是仅仅就机动车维护保养方面来说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是最完整的 。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已于2019年6月12日经第12次部务会议通过 , 再次进行了修改 。 修改后《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了进一步的规范和限制 , 明确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 , 应当在依法向市场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 , 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备案 , 并对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能力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备案 , 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秩序 。
王建认为 , 车主也应该注意到新修订内容所带来的改变 。 鉴于4S店在对应车型的汽车检测、技师力量、配套工具等方面的专业性 , 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 还是建议去4S店进行保养维修 , 特别是在质保期限内 。 如因其他原因车主必须到非4S店进行保养维修 , 因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 , 产品质量纠纷中应当由车主对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 所以建议车主应前往正规维修单位 , 且保留保养发票、维修记录、保养更换零部件的合格证等 , 以免事后无法完成举证责任 。
高俊松也向采访人员表达了类似观点 。 他认为 , 对消费者来说质保期内到4S店进行保养比较省心省事 , 可以减少因保养问题引发的维权纠纷 。 如消费者选择在4S店外进行保养 , 也应该选择具有完备资质的保养维修点进行保养 , 不要为一时的便利和优惠而选择无资质的保养维修点 , 以免留下维权隐患 。 保养中 , 消费者要注意做好保养记录 , 索要保养手续 , 同时查询、记录零配件进货凭证、进货台账等信息 , 以免在今后出现质量纠纷后无法提供维权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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