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关于有序恢复交管窗口业务的公告


为保障和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 方便群众办理车驾管相关业务 ,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 , 自2020年3月23日起 , 有序恢复全市各级车管所、驾考中心、交通违法处理等窗口业务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凡能通过互联网湖北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hb.122.gov.cn/)、“交管12123”手机APP办理的交管业务 , 窗口暂不予受理 。
2、必须到窗口现场办理业务的 , 一律提前预约 , 否则不予受理 。 复工复产企业、应急防疫、生产生活等物资运输车辆可直接到车管所“应急窗口”办理 。
(1)机动车登记、军警驾驶证业务、境外驾驶证换证等业务 , 通过“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或预约专线电话(0724—8882380)预约办理;
(2)机动车检验业务 , 通过“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或各检测机构预约电话(附后)预约办理;
(3)“两个教育”(驾驶证审验教育、满分教育) , A、B类驾驶证记1-8分审验教育 , 通过“交管12123”网上受理;A、B类驾驶证记9-11分审验教育、满分教育 , 通过“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或预约专线电话(0724—2635599)预约办理;
(4)驾驶人考试业务暂不受理 , 启动预约时间另行通知;
(5)交通违法处理业务 , 不能在网上缴纳罚款的 , 通过“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预约窗口办理 , 对涉嫌酒驾醉驾及其它可能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 , 以办案单位通知到案时间为准 , 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6)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 , 属于轻微车损事故的 , 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快处程序办理;对其它事故的 , 以办案单位通知到案时间为准 , 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
4、对部分业务准许“延期办”“容缺办” 。
(1)对有办理时限的驾驶证期满换证、驾驶人考试、满分教育、审验教育、机动车检验等业务 , 可延期至2020年4月30日前办理 , 在此期间 , 对驾驶证逾期未换证、未审验、机动车逾期未检验等情形不予处罚;对因逾期未换证、逾期未体检、逾期未检验等原因 , 导致驾驶证或机动车可能被注销的 , 延长注销期限至2020年4月30日;对已在互联网预选号牌号码但未及时办理机动车登记的 , 预选号码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4月30日;对疫情期间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期限届满的 , 延长重新启用时限至2020年4月30日 。
(2)对驾驶证期满换证实行容缺办理 , 对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 , 准许先直接通过网上申请换证后 , 于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体检证明 。
特此公告
荆门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0年3月21日
【[交通]关于有序恢复交管窗口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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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湖北荆门交警”微信公众号“预约系统”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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