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受疫情影响取消 婚庆公司拒退预付款被起诉后退还一半

3月20日 , 浙江宁波慈溪法院公布了一起典型案例 , 婚礼因疫情取消 , 准新郎要求婚庆公司退还6000元预付款 , 遭拒绝后起诉至法院 。 得知准新娘是一线医护人员后 , 婚庆公司态度有所转变 , 经协商 , 婚庆公司同意退还一半预付款 。
受疫情影响准新人取消婚礼 婚庆公司拒退预付款被起诉
李先生(化名)和未婚妻原定在今年4月12日举行婚礼 , 2019年12月 , 李先生向婚庆公司预定婚庆策划 , 并支付预付款6000元 。 可突发的疫情打乱了他们的婚礼计划 。
李先生的未婚妻是一名护士 , 2月初她响应国家号召 , 进入隔离病房工作 。 由于疫情无法确定何时结束 , 加上宁波市政府发布“红事一律停办”的相关通告 , 两家人经讨论决定取消婚礼 。
2月8日 , 李先生致电婚庆公司讲明取消婚礼 , 要求婚庆公司退回已付的6000元 。 可婚庆公司拒绝了李先生的要求 , “我们为婚庆的司仪、化妆、音响、摄影等预付了数千元 , 解除合同我们也同意 , 但是我们所造成的损失 , 对方也应相应承担 。 ”
经慈溪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介入调解后 , 双方依旧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 3月12日 , 李先生向慈溪法院提起诉讼 。
得知准新娘是一线医护人员 婚庆公司同意退一半预付款
考虑到案件是因疫情引发的特殊性 , 为快速地、实质性地化解矛盾纠纷 , 法官与宁波市婚庆行业协会取得了联系 , 向协会了解近期此类矛盾纠纷数量、协会内部是否有相关纠纷的处理方案后 , 决定对案件进行调解 。
3月17日 , 婚庆公司负责人与宁波市婚庆行业协会理事陈先生来到法院 , 法官通过“移动微法院”连线李先生 , 几方开始就纠纷处理各抒己见 。
【婚礼受疫情影响取消 婚庆公司拒退预付款被起诉后退还一半】李先生认为 , 受疫情影响无法举行婚礼要求解除合同 , 是其享有的正当权利 。 婚庆公司称其已为婚礼筹备支付了数千元 。 陈先生则认为双方均无法预知婚礼不能举行 , 应互谅互让 。
在调解过程中 , 关于婚庆公司具体已为李先生支付了多少费用 , 李先生又该承担其中的多少损失 , 双方一时没有定论 。 就在各方争执不下时 , 婚庆公司得知准新娘是在抗“疫”一线工作的医护人员 , 态度有了转变 。
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地调解 , 婚庆行业协会的积极参与 , 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 , 婚庆公司同意退还3000元 。 当天款项汇入李先生的账户 。 理事陈先生表示 , 该案的调解 , 也为婚庆行业协会处理此类纠纷提供了样本 。
法官:因疫情致合同不能履行引起纠纷 协商不成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慈溪法院表示 , 因疫情影响 , 不少准新人选择取消或延期举行婚礼 , 导致类似矛盾纠纷多有发生 。 一边是准新人们的合理诉求 , 一边是受疫情波及的婚庆行业的经营困境 , 案件办理过程中 , 法院积极协调各方 , 并引入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纠纷化解 , 积极引导双方互谅互让 , 共克时艰 , 使案件处理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
法官认为 , 疫情期间 , 确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控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 或者由于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 , 当事人主张减轻或者免除自身的法律责任的 , 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和第一百一十八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 ,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 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 , 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 , 不能免除责任 。
本法所称不可抗力 , 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 第一百一十八条规定 ,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 , 应当及时通知对方 , 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 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