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秦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基础
公元前221年,秦灭六国实现了大一统。统一的封建王朝的建立,全面的推进了我国封建政治制度的发展,调整和初步完善了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为此后两千年的君主专制主义的封建政治制度奠定了基础。首先,我们来看皇帝制度。
秦始皇认为自己“德兼三皇,功盖五帝”,便创“皇帝”一词。与此相适应的相关用语,有“朕”、“制”、“诏”,臣民称皇帝为“陛下”,皇帝所至为“幸”,所在曰“行在”,所居曰“禁中”,死曰“崩”,这些都是专用的辞语。
皇帝制度最大的特点就是君权至上:“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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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九卿的中央行政体制
三公,其实是指朝廷中职务最高的三位官员,指丞相、太尉和御史大夫。丞相是除皇帝外的最高行政长官。太尉原称尉或国尉,统一全国后统称太尉,“金印紫授,掌武事”,为武官之长,但并非常设,地位也不如丞相、御史大夫高。御史大夫是丞相的副手,专掌监察,“银印青绥”,位略次于丞相。丞相有使五人,负责丞相与皇帝之间的联系,称为侍中,以功高者为长,称仆射。御史大夫之下,有御史中丞、御史丞各一位,其下有若干御史,符节令一人,负责御史大夫的具体事务。
所谓“九卿”,只不过是朝廷高级官员的合称,大体指中二千石的官员。九卿在三公之下,分掌中央政府各部门事务。实际卿的数目不止有九个,大部分是秦国原有的,少数是统一后新增置的。九卿主要指奉常,郎中令、卫尉、太仆、廷尉、典客、宗正、治栗内史和少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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郡县制
秦统一之后,秦始皇将原在秦国范围内实行的郡、县、乡、亭四级行政组织推广到全国,形成了便于中央对地方直接严密控制的地方行政体制。
从中央到地方,秦皇朝构成了三大系统,即丞相——郡守——县令(长)——三老——亭长;太尉——郡尉——县尉——游徼——求盗;御史大夫——郡监——县丞——啬夫——亭父。纵的方面的管辖和横相的相互牵制,织成了控制全国的严密的行政网络。皇帝凭借着这个行政体系,牢牢地掌握着全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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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集权#秦制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基础】此外,秦朝建立起了高度中央集权化的军事体系,以郡县为基础,以首都为中心,组建起了一支规模庞大的军队。不仅如此,秦朝还把国家的立法活动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在全国范围内制定刑律,完善法律制度。秦皇朝的人事管理制度,包括选举、任用、管理、考课、赏罚,以商鞅以来所建立的各种规范为基础,并吸收六国一些旧制,逐步系统化和法律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