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贪官周江“二进宫”:妻子是“另一只手”,被查后还收钱

2020年3月9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湖南“二进宫”的规划系统贪官周江的判决书 。
湖南贪官周江“二进宫”:妻子是“另一只手”,被查后还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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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贪官周江“二进宫”:妻子是“另一只手”,被查后还收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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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江第二次判刑庭审现场 来源:永兴法院
2016年6月6日 , 长沙市规划局原副局长、郴州市规划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周江被长沙岳麓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刑3年 。 出狱不到两年 , 周江再次被查 。 2020年2月13日 , 湖南永兴县人民法院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判处周江有期徒刑5年 。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梳理裁判文书发现 , 周江的“二进宫”判决 , 虽判的都是新罪状 , 但涉及的都是其任职期间的“旧事” 。 一度掌握规划大权的周江 , 妻子与他人合伙开着设计公司和房地产公司 , 夫妻二人成为利益共同体:妻子帮丈夫收钱 , 丈夫滥权为妻子公司输送利益 。
在周江第一次被查后 , 其妻薛琼仍找郴州一家公司的董事长索要了此前承诺的贿款20万元 。 这20万元 , 成为周江第二次被判刑的犯罪事实 。
周江第二次被判刑被认定收受贿赂104.0644万元 , 港币10万元 , 被认定因其滥用职权导致损失2282.7499万元;前后两次被判刑共被认定收受贿赂共计折合人民币约170万元 。 第二次被查 , 周江向郴州市监察委退缴赃款及违法所得达1900万元 。
新罪状与横跨20年的贪腐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 , 周江获得减刑7天后 , 于2017年8月14日刑满释放 。
但出狱不到两年 , 周江再次被查 。 2019年3月20日 , 周江被郴州市监察委员会立案调查 , 经湖南省监察委批准 , 2019年3月21日被郴州市监察委员会留置 。 9月18日经永兴县人民检察院决定 , 周江被永兴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 一周后被逮捕 。
周江“二进宫”的犯罪事实 , 牵涉两个罪名:受贿罪、滥用职权罪 。 判决两次认定周江的受贿犯罪中 , 对周江在受贿时所担任的职务 , 并没有重合 。 前次为在长沙任职时受贿 , 后次为在郴州任职时受贿 。
第一次判决 , 周江被法院认定自1995年至2008年担任长沙市规划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期间 , 在审批相关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规划手续时 , 接受了湖南美联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等12家房地产开发商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原院长的请托 , 利用职务为其谋取利益 , 于2000年至2011年期间 , 先后收受上述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44.3561万元、美元2.3万元 。 案发后 , 周江退缴40万元 。
第一次判决 , 周江的受贿时间跨度长达14年 。 而第二次判决 , 又将跨度拉长了6年:周江从长沙调往郴州后 , 继续贪腐 。
永兴县法院此次查明 , 在2009年至2014年借调至郴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任常务副主任兼郴州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期间 , 周江利用职务之便或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 , 为张某、马某、邓某、何某、陈某、侯某等人在承揽工程、项目选址、规划审批等方面提供帮助 , 并以干股分红、低价购房、借款收息等方式收受上述人员财物等共计人民币104万余元元 , 港币10万元 。
夫妻俩同贪共腐
永兴法院的判决显示 , 周江妻子是其收受贿赂的“另一只手” , 夫妻俩可谓同贪共腐 。
法院查明 , 2009年8月 , 郴州北湖品诚沥青油料有限公司股东马某通过薛琼认识了周江 , 在周江的关照和帮助下承揽到郴州提质改造工程项目 。 马某为感谢周江的关照和支持 , 经与公司股东商议 , 决定送给周江20万元干股 。 2009年8月30日 , 双方签订投资协议 , 约定投资回报率按10%股份分红 , 如遇淡季每年保底分红40万元 。 在薛琼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 , 为掩人耳目 , 马某向薛琼出具一张收到20万元投资款的收条 。 后薛、马将此事告知了周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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