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社保费 缓缴最长期限为6个月

昨天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无锡税务局联合印发《无锡市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细则》 , 切实助力企业应对疫情造成的生产经营困难 。《细则》明确 , 因疫情造成生产经营困难 , 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满足相关条件的企业 , 可以申请缓缴疫情期间发生的社会保险费 , 缓缴最长期限为6个月 ,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在本通知下发后3个月内 , 企业可以向统筹区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
可缓缴社保费的企业包括:保障疫情防控重点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生产销售、物流供应及其他涉及国计民生和城市运转保供的相关企业;批发零售、住宿餐饮、文化旅游、物流运输四大类企业 , 申请缓缴月份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20%以上 , 且申请缓缴月份出现亏损 。具体企业行业类型按照现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执行;受疫情影响的其他行业企业 , 申请缓缴月份销售收入(营业收入)同比下降40%以上 , 且申请缓缴月份出现亏损;申请时前3个月企业货币资金月均余额不足应缴社会保险费的3倍 。据介绍 , 上述企业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月申报履行缴费义务;近3个月来没有发生裁员或减员5.5%以内的;近6个月来没有发生因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 。失信企业不列入实施范围 。
符合以上条件的企业 , 可以向税务部门申请缓缴社会保险费 。税务部门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 , 会同人社、财政、医保等部门会审 , 并将审核结果及时告知申请企业 。
(挥戈)
【『』无锡受疫情影响企业可缓缴社保费 缓缴最长期限为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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