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票据案细节:员工里应外合套走数十亿 近8亿收不回

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9日电 四拨人里应外合、一包“废纸”送审让9亿元巨额资金流出银行……近日 , 中国裁判文书网曝光天津银行上海分行2015年一起票据大案细节 。
一包“废纸”送审 9亿元流出银行
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 , 2014年11月、12月左右 , 吕文亮、马奇、鲁某三人开始合作 , 由吕文亮从外面拉来资金 , 鲁某负责投资 , 马奇负责监管资金和居中协调 , 所得收益由三人按约定分配 。
吕文亮和第二方禾丞公司股东朱辉达成合作协议 , 吕文亮负责找资金 , 禾丞公司负责找同业户以及相关交易操作 , 套取的资金双方按比例分开使用 。
2015年初 , 禾丞公司股东朱辉等人通过第三方工商银行双鸭山分行秦某某伪造了“重庆银行西安分行”等印章、同业账户 。
天津银行票据案细节:员工里应外合套走数十亿 近8亿收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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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 吕文亮通过中间人认识了第四方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负责票据业务的张仲夏 , 2015年10月16日 , 吕文亮、张仲夏、禾丞公司进行了第一笔清单交易 , 套取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资金9.74亿 。
禾丞公司用电脑修改过一些银行单据 , 准备了一系列虚假或篡改的票据清单、跟单资料等 , 由张仲夏制作装有废纸的票据封包入库后发起业务审批流程 。 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的刘某某根据票据经办人员提交的票据清单和跟单资料进行审批 , 未见过实物票据 。
挥霍乱投无力还钱 再来9亿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 , 在套取资金的使用过程中 , 禾丞公司一方和吕文亮一方均存在对己方分配所得资金使用的随意性和挥霍性 。 禾丞公司从天津银行上海分行套取4笔资金支付了大量的利息、“过桥费”、“好处费”等资金成本 , 其中套取的第2笔资金中分账获得的4亿余元全部转入永吉吉庆村镇银行同业户用于“借新还旧” , 朱某还将资金转入其个人控制的银行账户用于炒股 。
吕文亮则将套取资金交给他人从事民间高利放贷这一高风险的违法活动 , 将大量资金用于偿还其个人债务以及从事高风险的民间借贷和证券期货交易 , 最终造成巨额亏损 。 在资金使用过程中 , 吕文亮还将大量资金转入个人账户用于买房买车等个人挥霍性消费 。
天津银行票据案细节:员工里应外合套走数十亿 近8亿收不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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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 , 吕文亮、禾丞公司在知晓套取的资金难以偿还上的情况下 , 再次贿赂张仲夏 , 张仲夏在2016年1月13日又做了一笔9亿清单交易, 上述资金被禾丞公司用来偿还上一笔清单交易回购款 。
中国裁判文书网称 , 当出现资金链断裂时 , 禾丞公司朱某等人以及吕文亮是明知己方资金短缺 , 仍采取“借新还旧”方式继续套取银行资金以掩盖资金漏洞 。 吕文亮在明知不能归还天津银行上海分行资金的情况下 , 还将至少2000万元资金占为己有 。 至案发 , 共造成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约7.8亿元资金无法收回 。
维持原判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认为 , 原判认定各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 , 证据确实、充分 , 适用法律正确 , 量刑适当 , 审判程序合法 。 裁定驳回上诉 , 维持原判 。
其中 , 张仲夏犯挪用资金罪、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
吕文亮犯诈骗罪、犯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 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九年 , 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 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
朱辉犯诈骗罪、犯单位行贿罪 , 决定执行无期徒刑 , 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百万元 。
2016年4月8日 , 天津银行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 , 上海分行票据买入返售业务发生一起风险事件 , 涉及风险金额为7.86亿元人民币 。
【天津银行票据案细节:员工里应外合套走数十亿 近8亿收不回】天津银行2019年半年报显示 , 该行实现营收88.6亿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48.6%;净利润31.4亿元 , 较上年同期增长9.7% 。 此外 ,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及2019年6月30日 , 天津银行制造业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5.41%及5.24% , 批发和零售业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4.74%及6.46% , 住宿和餐饮业公司贷款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6.41%及9.32% 。 (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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