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的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 。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决定的,相关规定如下:
1、公积金缴存基数是按照职工上一年度月均工资来决定的;
2、这个是按地方有关文件规定所执行的,所以缴存比例也是不一样的 。国家规定是不超过12% , 不低于8%;
3、计算方式是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乘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公积金基数调整多久一次
1、公积金基数调整一年调整一次,一般是在每年7月份或者8月份调一次缴费基数;
2、不过各地政策规定不同 , 所以调整时间也可能略有差别 。调整完后单位在之后的一年内就不能再对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进行改动 。公积金缴费基数调整也不能随便上调、下调,单位必须得根据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来进行调整 。
【缴纳住房公积金基数怎么算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如何确定】公积金缴存基数是什么意思
1、缴存基数的上限和下限由当地公积金中心确定,一般最低不得低于当地的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月平均工资的3倍;
2、公积金的缴存基数执行年度是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在规定期限内调整1次缴存基数 , 调整后原则上在这一个执行年度内不得变更 。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文章插图
上海公积金缴纳基数怎么算的1.公积金计算基数公式,缴存基数计算公式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 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新参加工作或新调入职工当年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首月工资总额 。
2.另外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上年工资总额÷12,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 ,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资助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职工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采取四舍五入到元的方式处理 。
拓展资料:
1.性质:
(1)保障性,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为职工较快、较好地解决住房问题提供了保障;
(2)互助性,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能够有效地建立和形成有房职工帮助无房职工的机制和渠道,而住房公积金在资金方面为无房职工提供了帮助 , 体现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3)长期性,每一个城镇在职职工自参加工作之日起至退休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这一段时间内,都必须缴纳个人住房公积金;职工所在单位也应按规定为职工补助缴存住房公积金 。
2. 单位及个人的缴存比例可在5%~12%自行选择 , 个人缴存比例应等于或高于单位缴存比例 。2010年1月1日后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以其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工资总额作为缴存基数 。从2016年5月1日起,国务院决定阶段性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 凡是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高于12%的,一律进行调整,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得超12% , 暂按两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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