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报销意外,医保报销后意外险还能报多少

医保报销意外吗
虽然现在基本上人人都有缴纳社保 , 但很多人其实对社保并不是很了解 。比如就有不少人不清楚医保的报销范围 。那么,医保报销意外吗?
医保一般是不报销意外的 。根据我国《社保法》里的规定,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是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的 。也就是说 , 由他人造成的意外伤害没法用医保报销 。
不过,有时第三方造成意外伤害,但却无法确定谁是第三方 , 或者第三方不支付赔偿费用 。
像这种情况的话 , 在人社部发布的《社会保险基金先行支付暂行办法》里有说明,个人是可以去向当地的社保机构进行书面申请,将伤病原因、第三方不支付医疗费或无法确定第三方的情况进行告知,让医保先行支付 。而且对于超过第三方责任的部分医疗费用 , 也可以由医保支付 。
至于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伤害,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明 。所以医保是否能报销不涉及第三方的意外伤害 , 就得看各个地区的政策是怎样的了 。
医保报销后意外险还能报多少1、医保理赔后已经报销过一次的发票,如果已经全额报销完后,意外险不可以再报销 。


2、如果先从其他地方报销过后 , 还有余额未报销,也可以提拱理赔凭证分割单,下一个保单位在理赔时会接受此凭证 。


3、保险公司报销:发票需要原件或原始凭证分割单 。另医疗费用的报销是属补偿性原则 , 如果在A保险公司报销后,还有余额未报销,可以要求A公司开出原始凭证分割单(发票),可4、以拿A公司开的分割单到B公司再报销 。


5、如果是身故或达到伤残时,可以再到保险公司赔偿意外险保额 。


原始凭证分割单: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支出的单位原始凭证分割单 。相当于一张自制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标明费用分摊情况,并在分割单上应加盖单位的财务印章 。
无第三方责任人意外伤害医保能报销吗
意外伤害城镇居民医保报销
一是意外医疗:参保人发生的6000元以下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70% 。6000元以上的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为80%,最高支付限额为35万元 。
二是意外伤残:因意外导致身体残疾的,视具体情况给予一次性补助,具体标准为,经鉴定伤残等级为4级的,补助2万元;伤残等级为3级的,补助2.5万元;伤残等级为2级的 , 补助3万元;伤残等级为1级的,补助3.5万元 。
三是意外身故:因意外导致死亡的,一次性补助5万元 。
下列意外伤害情形不属于城镇居民医保报销范围:
如果参保人发生的意外伤害符合上述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意外伤害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一、除应当由责任人负担的;
二、隐瞒、欺诈行为的,包括提供虚假外伤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救治经过、虚假证明材料以及伪造外伤医疗文书等;
三、实施吸毒、使用管制药品(遵医嘱用药除外)、打架斗殴、醉酒滋事等违法行为所致的;
四、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
五、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或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六、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七、在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 , 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
意外伤害医保能报销多少
法律分析:不能 。按照国家规定,居民医疗保险和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中,因意外伤害而导致的医疗费用 , 是被排除在外的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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