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氏献璧与法家之术 和氏献璧

何世贤比(何世贤比与法家)
。武王又以为和氏诱骗他,砍去了他的右脚 。武王逝世后,文王就任,和氏于是抱着玉璞在楚山下呜咽,哭了3天3夜,眼泪流尽接着流出血 。楚王听说了这件事,派人去探听原因 。那人对和氏说:‘天下被砍脚的人多得很,为什么你对此哭得这么伤心呢?’和氏答复说:‘我不是为砍去脚而伤心,伤心的是宝玉被认作石头,有操守的人被说成是骗子,这就是我伤心的原因 。于是,文王派玉匠修治这块璞玉,得到了宝玉,于是称它为‘和氏璧’ 。
珍珠玉是国王急需的东西 。何石虽然献了玉璞,但不是自琢的玉,对楚王也没什么坏处,只是割了两脚后才评价玉,评价宝玉这么难!如今,国王可能不像何世比那样迫切需要魔法,但他们可以用魔法来阻止官员和人民的非法行为 。但是,现在还没有法家人物被屠戮,但是御用玉还没有献上 。君王使用法术,所以大臣不能独断专行,受宠的人也不能炫耀自己的权力;神奇的是,流浪者转而务农,游说者在战场上接受考验 。
这个法术正是官员和百姓想要破坏的 。如果国王不能无视大臣的言论和人民的诽谤,单独追求法家,那么即使巫师到达他死去的田地,法家也肯定不会得到承认 。“当初吴起教楚王改变楚国风俗,说‘臣之影响太大,受封地之人太多 。如果是这样,那他们就从上欺负国王,从下伤害人民 。这是使国家变弱,人民变穷的办法 。不如让有封地的人继承三代,收回封号和封地,停发官员的俸禄,减少不必要的冗员,这样才能提拔那些经过选拔培养的人 。楚王实行了他的方法 。一年后,楚王去世,吴起在楚国中枪 。“商鞅以五人为保证,十人相连,互相告坐,防错,教秦孝公,烧诗烧书,使政令畅通,杜绝权贵个人的要求,全面实行以公济民的政策,制止为官而四处游荡的人,使为农而战的人光荣 。
秦孝公推行这些办法,君王因此尊贵安定,国度因此充裕强大秦孝公推行新法18年而后,商鞅在秦国遭了车裂之刑 。楚国不用吴起而减弱凌乱,秦国推行商鞅新法而充裕强大 。”韩非在此以为法术能否实施,症结要看国君的态度 。他以和氏献璧的故事解释君王的态度是能否实施法术的症结 。他以为当今的世俗风反对法术的施行,如果皇帝不能消除干扰、独自推行法术,那么法术之士是不敢冒昧的 。文章气概充分,咄咄逼人,正是法家论辩的特色 。法家之法与今天意义上的法律是有实质差别的 。法家之法作为君王牧天下的手腕,法、术、势都是树立在非正义、非公平、非道德的基本上的 。在法家那里,没有平等和正义可言,法”的本质是强力掌握,“势”的本质是强威望慑,“术”的本质是权术诡计 。

和氏献璧与法家之术 和氏献璧

文章插图
秦孝公实施了这些措施,所以国王尊贵而稳定,国家富强 。在秦孝公实施新法18年后,商鞅在秦国受到车坊的惩罚 。楚国不需要吴起减少杂乱,秦国通过实行商鞅的新法而富强 。”韩非在这里认为,法术可以实行,而症结在于君主的态度 。他解释说,国王的态度是向家人献新娘的故事能否施展魔法的关键 。他认为当今的世俗风格是反对执行法术的 。如果皇帝不能排除干扰,独自执行法术,那么施法者就不能冒昧 。文章充满精神性和攻击性,这是法家论辩的特点 。法家的法律和今天意义上的法律有着本质的区别 。家庭的法律,作为国王统治世界的技能,是建立在不公正、不公平和不道德的基础上的 。法家没有平等和正义 。法的本质是强掌握,势的本质是强威望和敬畏,术的本质是政治和权术 。
这些法律直接为保护封建王权服务 。法律之所以是法律,是因为它是“向政府公布并写入宪法的”,而不是它是否符合道德,更不是它是否符合人民的权益 。今天的法律是平民通过斗争争取来的 。它的目标是覆盖人们的权益,限制特权的存在和发展,进而培养所有人守法的能量 。简而言之,法家法律与现代法律的本质区别在于平等与不平等 。事实上,在春秋战国时期的百家争鸣中,法家的糟粕是最多的,法家说得很好听,但凡是极端奉行法家的朝代,都不可能长久 。
【和氏献璧与法家之术 和氏献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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