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带薪年假盘算,举个例子:09年11月入职,入职前持续工作过一年以上,应休09年11月入职日至09年12月31日,10年1月1日至10年12月31日之间的年假 。
盘算办法如下:
1、09年11月入职日以后的剩余日历天数除以365天,再乘以5,就是你09年的可休年假,不足一整天的部分不算 。
2、10年就是5天可以在2011年的时候休 。
3、年假都是休前一年的,依照自然年算,不能透支 。
4、如果你3月份离职,那2011年1月到3月的可休年假也要用上面的办法折算 。
5、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行方法》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赞成不支配年休假或者支配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该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依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计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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