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设计合同印花税税目?景观设计合同属于什么合同( 五 )


10.2.4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故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应双倍退还甲方已付的合同定金;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双方已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工作成果结算设计费 。
10.2.5如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按合同总价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同时甲方应根据双方已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工作成果结算设计费 。
10.2.6 按本合同约定解除合同的,甲方应根据双方已认可的乙方实际完成工作成果结算设计费,在乙方将已完成设计成果全部交给甲方后,甲方支付结算款给乙方 。
10.3合同暂缓执行
甲方、乙方均可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甲方暂缓执行合同的,应当向乙方发出书面《暂缓执行合同通知书》;需要恢复执行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发出书面《恢复执行合同通知书》,乙方应于收到通知书之日起,立即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同,暂缓执行期间不计入设计期限 。恢复执行合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以给予乙方适当的暂缓执行合同补偿;但乙方以任何理由,不恢复合同执行 。
10.4若方案及施工图修改、调整,合同相应的调整
10.4.1因乙方原因造成图纸调整的,乙方除及时调整并完成图纸外,应承担因图纸变更延期给甲方造成的工程、报建、销售等一切损失 。
10.4.2因甲方原因造成图纸调整的:调整幅度在30%以内的,乙方应免费调整,甲方补偿乙方相应的出图工本费用;调整幅度在30%-50%的,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项单价的6折核算修改面积以收取调整图纸的费用;调整幅度在50%-80%的,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项单价的7折核算修改面积以收取调整图纸的费用;调整幅度在80%-100%的,乙方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分项单价的8折(因前一版图纸作废、无后期服务)核算修改面积以收取调整图纸的费用;
11.违约责任
11.1乙方违约责任
11.1.1乙方明示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或者乙方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同时,要求乙方返还全部设计费,并要求承担双倍定金赔偿责任 。
11.1.2 乙方应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设计进度计划向甲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成果,按照甲方实际需要履行设计交底、施工配合等义务,乙方延误提交设计成果或配合延误的(经甲方同意的延误或不可抗力导致的延误除外),每延误一个日历天,乙方承担暂定设计费总金额5‰标准的违约金;延误提交设计成果或延误提供配合超过七个日历天的,按照全部逾期天数,每延误一个日历天,乙方向甲方承担暂定设计费总金额1%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甲方依据此条解除合同的,甲方按照乙方已实际完成并经甲方认可的工作成果据实支付设计费用 。在甲方向乙方结清款项前,乙方应将已完成设计成果全部交给甲方 。
11.1.3乙方的设计成果因自身原因未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备案,或者出现设计遗漏、设计错误、深度不够及其他质量瑕疵的,应在甲方指定期限内完成补充或(和)纠正;因乙方没有结构设计资质,结构部分需经甲方审核后方可施工;乙方不执行甲方指令或者未能在甲方指令的合理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并达到质量合格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对于以上造成损失的,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对甲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甲方为实现权利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等一切损失) 。
11.1.4因乙方本条款下的质量违约行为造成逾期交付设计成果的,除须承担质量违约责任外还须承担逾期交付违约责任 。
11.1.5乙方违反本条(指第11条)明确约定之外的其他本合同项下义务的,经甲方书面通知后在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乙方不配合、不纠正或不能完成配合、纠正的,甲方有权酌情对乙方处以每次贰仟元以下违约金 。
11.1.6乙方设计成果超过合同6.2条约定的限额要求(以双方认可的预算结果为准),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进行整改、补救(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重新设计、修改、补充、细化等)并达到限额标准,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按合同暂定总设计费用 50 %的承担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的损失 。
11.1.7所有乙方应向甲方负担的款项,甲方有权在通知乙方后从应付付款中扣除 。
12.其他条款
12.1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国家及行业强制性规范,郑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它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技术性规范也适用于本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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