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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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健食品标签(《保健食品标签条例》)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拟在《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规定,食品标签不得明示、暗示或者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非保健食品应当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功能;此外,对保健食品的标签也做了详细的规定 。
河南市场安全网讯(www.hnscjgw.com)市场监管总局表示,目前,信息资源网上对散装和即食食品、食用农产品、辐照食品、转基因食品、特殊食品(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进口食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要求大多散见于不同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标准中,食品标识管理的依据缺乏完整性、统一性、系统性和权威性 。为加强食品标识监督管理,满足日常监督执法需要,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者标识行为,防止虚假欺诈,保护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必要修订《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具体来看,《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了七章59条 。第一章共四条,主要内容为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和责任划分 。第二章共11条,主要规定了食品标签的基本要求和总则;第三章共24条,主要规定了预包装食品标识的具体标注要求;第四章由五个信息资源网组成,主要规定了生产经营者的义务和对食品标识的主体责任要求 。第五章共四条,主要规定了监管部门加强食品标识监管的职责和要求;第六章共9条,主要规定相关法律责任;第七章共2条,主要规定了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标签的监督管理以及《办法》的颁布实施日期 。
根据《办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分别规定,食品标签内容应当真实、准确、通俗易懂、科学、合规;标记或成分表;定量包装食品标签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标注净含量和规格 。
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规定,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产品注册备案相关管理文件的要求 。保健标签还应包括以下内容并符合相关要求:
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标明成分/标志性成分的名称,并根据注册或备案的内容规定产品单位质量或体积的成分/标志性成分的含量;
保健功能,注册或备案功能的名称;
食品注册或者备案标志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的图案;
辐照过的保健食品或辐照过的原辅料,应标明“本品辐照过”或“XX原料辐照过”;
营养素补充剂产品应当在保健功能项目中标明“营养素补充剂”、“补充XX营养素”等字样;
食用方法及用量;
适合的人群,不适合的人群;
注意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本品不能代替药品”的表述和“本品未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表述为备案产品 。
第三十八条规定,食品标签不得标明下列内容:
明示、暗示和涉及疾病预防和治疗功能;
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保健功能的;
以欺骗性或误导性的方式描述或介绍食品;
所附产品说明不能证明其依据;
或者文字、图案不尊重民族习俗,带有歧视性描述的;
标有国旗、国徽或者人民币;
使用违背道德伦理或者公序良俗的名称作为食品名称;
使用注册药品名称作为食品名称;
法律、法规和标准禁止的内容 。
此外,第二十一条指出,食品标签应当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并符合九项要求 。其中,酒精含量在10%以上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体糖、味精可免于标注保质期;保健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应当与所在地的背景颜色形成鲜明对比,便于信息资源识别,但激光蚀刻标注的除外 。如果以“看到包装的一部分”的形式标注日期,应准确标注包装的具体位置;保健食品保质期的标注以“保质期至* * * *年* *月* *日”的方式描述 。(综合)
【保健食品标识规定 保健食品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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