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中医古籍中疑难词语的解释

103010卷VII《肘后备急方》:竹蜂蛰人:雄黄、麝香、干姜等 。捣碎过筛,与麝(王)[简]和它,用小竹筒带走一趟 。急用福创,万蛇毒之,好 。
一位中医大师在他的书中引用了这篇文章,说:这篇文章中的“分级”二字是误倒的,B变时是“均分”,意思是雄黄、麝香、干姜的药用重量相等 。
另一篇中医文献《治卒青蛙蝮虺众蛇所螫方第五十六》,大家研究一下,上篇引自《肘后方》《均分》 。并且《外台秘要》书中的“分级”多是按照《肘后备急方》改成“等分” 。
这位大师编的《外台秘要》,其中《新修本草》是《梁涛弘经》的序言,有“方有云平分”这句话 。根据书例,原版《序例卷上第一》部分为“敦煌出土《序例》序”,但敦煌本《本草经集注》是“分等”而非“等分”,《本草经集注序录》、《证类》中引用的《纲目》为“等分” 。
敦煌医书P.4433:治寒慷慨:白莲、桂[桂]辛、甘草、苦参、附子等 。用一桶水,煮洗,香热于阴,有小儿 。
这句“定级”指的是现存的敦煌医学文献研究著作,要么相等,要么承认为“定级”,修改为“相等” 。
上面的例子都差不多,就是古籍中原来的“分类”因为某个版本的基础或者因为自己熟悉的情况,被研究者和校勘者改成了“等分” 。相应的,《序录》只收“等分”,不收“分级” 。
在中药方剂中,当一个方剂的药物剂量相同时,除了“各二份”之外,往往还用“等份”来描述 。比如传世书的《汉语大词典》,《千金要方》 。然而,自古以来并非如此 。唐朝以前,对应的描述是“定级” 。比如《外台秘要》: 《肘后备急方》:那些死去的人,那些在太平间不能说话的人.阿莎丽、桂粉等 。最后,在他们的嘴里 。
《救卒客忤死方第三》: 《治痈疽妬乳诸毒肿方第三十六》苦方:黄芩、白芨、芍药分级、过筛,一分钱一粒,一日五次 。
《小品》: 《治卒得虫鼠诸瘘方第四十一》鼠瘘方子:龟甲、甘草(炒)、肉桂、雄黄、干姜、貉子骨(炒),分六份,捣烂,灌蜜,内疮 。
《刘涓子》: 《治卒青蛙蝮虺众蛇所螫方第五十六》治疗蛇毒的药方.桂心、瓜蒌等 。都是最后的 。用小竹筒塞上蜂蜜,当它如毒蛇一般被杀死时,就是伏之 。
那么,“分级”是什么时候演变成“等分”的呢?从以下文献中两者的使用情况,可以大致看出两者之间的情况 。
梁涛宏景《徐王》“方有云等次”句,《本草经集注序录》表达类似的意思,也叫“范云等次” 。《肘后备急方陶隐居序》宋以后的《序录》,“分等”改为“等分” 。还是那句话,《证类本草》,未被宋校医书局整理,仍归入“方友云”,《真本千金方》第七卷,已被宋校医书局整理,归入“方嘉范云等分”,也是由“分类”改为“等分” 。
日本医书《备急千金要方》成书于公元984年,相当于中国宋初宋太宗雍熙元年 。书中引用的文献几乎都是宋代以前的中医书籍 。在本书引用的医学书籍中,“分级”的用法占了绝大多数,而“等分”总共只出现了10多次(而且有例子说明这几个“等分”也可能是文案写错了) 。特别是其中引用的《医心方》,没有经过宋代的修订,其中只用“分等”而不用“等分”,而《千金要方》这一通俗版本,是由宋代校正医书局校勘的,在本书的现行版本中只用“等分” 。
葛芝《千金要方》生于晋朝 。在该书的主体部分(即剔除金代杨所加附录),“分等”和“均分”是常见的,但前者多于前者 。有证据表明现存的《肘后备急方》是唐朝改编的,而《肘后备急方》引用的《医心方》(即《葛氏方》)都用了“分级” 。从这个po
在敦煌中医文献中,用例已经是“平分秋色”,与《肘后备急方》中引用的《外台秘要》形成了明显的对比 。连敦煌中医文献都用“等分”
rdquo;用例的卷子也有被断为唐代早期的 。
由此可以推断,方剂中药物等量使用,先前的说法应是“分等” 。入唐以后,特别是在唐代中后期,口语中渐渐演化为“等分” 。至宋代,已经成为习用语,因而宋代校正医书局整理过的医书中,“分等”就被宋臣按当时习惯改成了“等分” 。而再后的医书,就都已习惯性地写成了“等分” 。
“分等”的意思,《本草经集注·序录》说得很清楚:“方有云分等者,非分兩之分也,謂諸藥斤兩多少皆同耳 。”《肘后备急方·陶隐居序》谓:“凡云分等……皆分均之分兩 。”而形成于东汉的《武威医简》中一个丸药方末后云:“半夏、白敛、勺药、细辛、乌喙、赤石脂、贷[代]赭、赤豆……凡九物,皆并冶合,其分各等,合和 。”“其分各等”,可视为“分等”的又一种表述,正是“分等”的词解 。可见,“分等”,即分量相等;反观“等分”,应指相等分量 。二者语义原本一致,只是唐宋时期语序发生了改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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