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浙大犯强奸罪朋友圈高调晒恩爱

最近关于浙大犯强奸罪学生事件在网上快速发酵,7月17日浙江大学宣布资讯称,因努某犯强奸罪获刑,给予其“留校观察”处罚,此举收到网友热议;7月21日浙江大学对其作出留校观察一年处罚决议的资讯再次引发网友批评,不少网友更直言浙江大学如此包庇一个强奸犯,即将填大学志愿的学生们,必定要擦亮眼睛!而今天更是有网友爆光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从被爆朋友圈来看,该犯法学生毫无悔悟之意,高调晒恩爱!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浙大犯强奸罪朋友圈高调晒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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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犯资源网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
 
网友爆料,努某在获刑且被处罚后仍在朋友圈宣布出游动态,被网友以为毫无悔意 。
 
7月21日,因努某在获刑且被处罚后依然在朋友圈晒自拍、宣布旅游动态等,被网友以为其毫无悔改之意,因此浙江大学仅留校观察的处置决议引发热议 。
 
而且,据这位努某某同窗的同窗爆料,他最近似乎过得很开心,从被爆出的朋友圈截图上看,前他高调晒出和博士女朋友的毕业照,后有配图配字:“载歌载舞,欢声笑语”,生涯那叫一个滋润 。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浙大犯强奸罪朋友圈高调晒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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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一学生犯强奸罪获刑后“留校观察”浙大回应:尽快作出解释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浙大犯强奸罪朋友圈高调晒恩爱】  
7月17日,浙江大学宣布资讯称,因努某犯强奸罪获刑,给予其“留校观察”处罚 。
 
7月17日,浙江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官网颁布了一则《浙江大学关于给予努留校观察处罚的决议》显示:努,2016级学生 。2020年4月17日,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判决该生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依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置方法》规定,经研讨决议,给予努留校观察处罚,期限12个月,自处罚决议作出之日起盘算,到期可以申请解除 。
 
网传的一份浙江大学针对此事的解释显示,努某获刑后,其所在学院于5月25日讨论后以为,努某系初犯,且已强烈悔罪,并恳请获得纠正机遇,又因努某为毕业生,因此提请学校酌情从轻对该生的违纪处罚 。这份情形解释也被网友认定为努某仅被“留校观察的”缘由 。
 
7月21日,浙江大学2016级学生努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刑后,浙江大学对其作出留校观察一年处罚决议的资讯,引起网友热议 。对于校方处置看法引发的争议,浙江大学党委宣扬部长应飚回应就对努某处置看法形成的根据和尺度,浙江大学将尽快颁布解释 。
 

浙大犯强奸罪学生朋友圈曝光-浙大犯强奸罪朋友圈高调晒恩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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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表现强奸罪显著不是违纪,而是犯法
 
北京市闻泽律师事务所连大有律师以为,依据刑法236条强奸罪的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腕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逝世刑 。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法的量刑指点看法》强奸妇女一人的,可以在三年至六年有期徒刑幅度内肯定量刑起点 。努某在法定刑之下且是缓刑的情形比拟少见 。
 
资源网 联合目前公开的信息来看,努某可能由于自首和犯法中断这两个法定量刑情节导致其在法定刑以下量刑 。法律规定,在犯法进程中,主动废弃犯法或者主动有效地防止犯法成果产生的,是犯法中断 。对于中断犯,没有造成伤害的,应该免除处分;造成伤害的,应该减轻处分 。犯法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恶的,是自首 。对于自首的犯法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其中,犯法较轻的,可以免除处分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常见犯法的量刑指点看法》中提到,依据犯法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伤害水平,决议判处的刑罚 。量刑既要斟酌被告人所犯法行的轻重,又要斟酌被告人应负刑事义务的大小,做到罪恶刑相适应,实现处分和预防犯法的目标 。
 
连大有律师表现,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置方法资源网》对努某进行处罚也显著不妥,强奸罪显著不是违纪,而是犯法行动 。违纪、违法及犯法,对社会的伤害水平是显著不一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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