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晓东油画 潘晓东( 二 )


同一个单位,10年内两次爆出腐败案件,反映出河北交通系统权力运行存在严重疏漏和问题 。
【重要岗位权力失控】
两任副局长张权、潘晓东“前腐后继”,湘、陕、豫等省交通系统相继爆发腐败案件 。
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启亮曾指出,交通系统的官员,尤其是负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官员,权力大到“任何人在那个位置都是危险的” 。另外,交通部门管理的事项太多,而且高度集中 。环节太多,从项目申请、设计、立项、招投标、征地拆迁到建设管理、资金使用、竣工验收等 。,哪个环节监管不好,可能存在人为因素 。
在河北交通系统这个案例中,上述导致腐败的原因也是集中体现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官网信息显示,潘晓东、王树斌曾任职的基建处主要职责是对全省公路、水路、地方铁路建设市场进行监督管理;指导交通基础设施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重点交通项目的设计审批、施工许可、实施监督和竣工验收;指导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质量和工程造价管理等工作 。
司法文书显示,王树斌在担任基建处处长期间,利用基建处监督管理交通基建招标的职权,将重要招标信息提前透露给河北延锋路桥建设有限公司负责人张文武 。对张文武组织的投标和串通视而不见 。让延锋路桥的招投标变得轻松 。后来,张文武向王树斌赠送钱物,王树斌的权力寻租行为得以实现 。
与交通厅其他职能处室相比,基建处垄断了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权力,是权力高度集中的典型代表 。这些职能涵盖了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全过程和环节,基建办直接与建筑商打交道,可以决定哪些建筑商有机会拿到相关建设项目 。自然成为建筑商最重要的“公关对象” 。
高速公路管理处主任于海,虽然职位和级别都不大,却掌握着高速公路建设的直接权力,包括招标标底等重要招标信息 。他们向建筑商提供这些信息,以帮助他们轻松处理投标 。河北省承秦高速公路管理处原主任(副处级)景就是用这种方法受贿1000万元(详见《财经》稿件《河北省交通腐败案现‘小官巨腐’”) 。
李铁强、张振海等市交通局领导主管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一旦没有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上述岗位就容易产生腐败 。
潘晓东在王树斌之后担任河北省交通厅基建处处长 。王树斌曾任高速公路管理处处长,后改任吴 。这些官员的落马属于典型的“前腐后继” 。
“十三五”期间,河北交通设施建设将迎来“跨越式”发展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交通系统权力过度集中的局面必须扭转,必须加强对交通系统权力运行的有效监督和制约,避免出现第三起甚至更多的腐败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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