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型师|花近1000元烫卷发,10天就直了?发型师:人的问题,镜头给到她( 二 )



这就奇了怪了 , 到美发店拉直头发是需要花钱的 , 这个林店长为何自掏腰包赔钱 , 还要免费给韩女士的长发做拉直呢?


2、双方协议不成 , 林店长一句话让韩女士气炸
见沟通不出效果 , 韩女士找来了记者帮忙 。 让人没想到的是 , 林店长突然就反悔了 。

记者采访时 , 林店长语出惊人:你看 , 效果都在这里啊 , 只是人长得不一样啊!现在380也退不了了 , 我都给她烫好了 , 退什么钱啊?


韩女士听到这句话不乐意了 , “人长得不一样”跟烫出来的头发什么样 , 有关系吗?你头发没烫好 , 是因为我长得“丑” , 是这意思吗?

韩女士据理力争:什么叫烫好了?200元也能烫 , 我花960快一千元了 , 这种效果也叫烫好了?

见韩女士不依不饶 , 林店长干脆耍起了无赖:“烫得怎么样?来 , 镜头给到她!”

遇到耍无赖的发型师 , 始终不承认自己的错误 , 那么作为消费者到底该如何维权呢?是否能够索赔成功呢?


3、效果不满意 , 该如何维权赔偿?
烫发烫到发质受损、枯草一般;剪发丑出新高度 , 瞬间拉低自己颜值的新闻并不少见 。 无论是烫发还是剪发 , 效果差却费用高的情况比比皆是 。 那么遇到这样的糟心事 , 消费者就只能自认倒霉了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09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 ”

其实 , 从韩女士坐在镜子前 , 与发型师反复确认、沟通效果的那时起 , 发型师肯定地回复了“可以做” , 双方就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 。

既然要求明确、合同确立 , 但最终结果发型师没能完成韩女士的要求 , 就视为发型师或者理发店没有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 理应承担法律后果 。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48条第一款的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 应承担民事责任 。

也就是说 , 韩女士放心大胆地维权索赔 。 如果与对方协商不一致 , 对方拒绝承担责任的 , 可拨打12315求助消协 , 依法维权 。

相信生活中 , 很多朋友都遇到了韩女士类似的烦恼 , 但多数情况下都因为“怕麻烦”选择了默默忍受 。

也正是因为理发店洞悉了大多数人的这种心态 , 所以发型师尽管经验不足、手艺不行 , 仍有胆子夸下海口、收下巨款 , 哄你上了贼船再说 。 他也丝毫不担心一旦效果达不到他承诺的标准 , 你会把他怎么样!


所以在这里我要奉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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