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二 )


 
作为外行人,若想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与其去东一句西一句的了解点法律皮毛,还不如树立一些正确的法律意识,当然,法律常识了解的越多越好 。
 
法律是需要十年如一日扎扎实实系统学习的,你不要指望看一点法律常识就能灵活运用并保护自己,不成体系的零散学习,往往一知半解、事倍功半 。
 
我法学本科、硕士一路读来,在律所和法院工作这么多年,认识的不少名校毕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的所谓专业人士,法律功底很多也是不敢恭维的,应该说学法律的人很多,真正专业的很少 。这里面有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就不展开说了 。
 
从我自己的工作经验来看,一般人觉得想要保护自己,至少应该树立如下一些法律意识:
 
一、守法意识
 
这个看似老生常谈,实际上也是最基本的要求 。法律是国家公权力制定并强制实施的对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具有指引、评价、预测、教育、强制等功能 。
 
因此,理论上任何人都应该遵守这些规则,并以这些规则作为行动的指南,这样你才能从源头上保护自己 。
 
就好比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但你不以为然非要酒后逞强开车,你自信自己有关系可以摆平,或者轻言只有倒霉鬼才会被抓……那么,一旦你被抓了,后果比你想象的要严重的多 。
 
上海这边最近这两年连政法委、法院的处级干部都抓了好几个,更何况你一个普通老百姓呢?
 
有一个法官凌晨两点钟回到家,想到自己的东西落在 XXX,于是开车回去取,结果在高架上被抓个正着 。所以,在法律面前,不要心存侥幸,要做个老老实实的守法公民 。
 
有人说,我不懂法,怎么守法?
 
第一,你可以适当的了解一些法律常识,这在生活中有无数种途径;
 
第二,你先做一个好人,法律是最低程度的道德,一般来说,只要你不去干一些有违社会一般道德的事情,都不会违法 。
 

普通人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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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权利意识
 
中国几千年的文化都是义务本位,权利观念较为淡薄,这些年有较大转变 。
 
第一,要认识和关注自身在各种环境下享有的利益和自由 。比如作为劳动者,企业有义务跟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跟你约定的试用期不能太长、要保证你获得劳动报酬权、休息权等,如果你心里有这些概念,一般情况下就不会被坑 。
 
以前某家国内知名度很高的电器企业,每年大批量招收应届中专、大专在校生或毕业生,以实习的名义的发给很低的工资,等这一批学生撑不下去之后,再招下一批,如此循环往复 。之所以它们能够一年年地剥削廉价劳动力,是因为这些学生普遍没有权利意识 。
 
再如目前各地陆续出现的「招转培」案件,企业大批量发布招聘广告,把毕业生忽悠过来之后告诉你,你不符合录用条件,但是可以在短期培训之后招录你或者给你介绍工作,交不起培训费没关系,帮你联系办贷款 。然后你莫名其妙地就从想赚钱变成了要花钱 。
 
第二,要有主张和争取自身权利的信念 。权利被侵害之后,很多人就自认倒霉,要么不了了之,要么事后幡然醒悟再去维权已经错失良机 。
 
第三,要避免滥用权利并尊重他人权利 。现在法院每年要处理大量的信访案件,其中不乏一些冤假错案之类的,但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当事人错误判断了自己的权利,陷入了“维权”的漩涡,听不进去别人客观、专业的意见建议,最后浪费的还是自己的时间、精力和金钱 。
 
作为理性人,尊重他人权利实际上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纠纷,结果上也是保护了自己的利益 。
 
这些年城市拆迁安置,由于利益很大,分配的房产可能比很多人一辈子的收入都多,于是,兄弟姐妹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大打出手、恶语相向,一审、二审、再审、执行,折腾了一大圈,丢了亲情、花了金钱、耗了精力,法院最终的判决并不会让你获得比最初按照公平合理原则所能分配利益之外的更多利益 。
 
三、证据意识
 
就是在创业、工作、生活中,要注意留痕,要相信书面的东西,不要轻信口头上的各种保证、行规 。法官都是普通人而不是神,没有能力抛开各种证据材料去还原事实真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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