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励制度(员工奖惩制度)( 二 )


【员工奖励制度(员工奖惩制度)】7.2.2因个人过失造成工作失误 , 情节轻微的;
7.2.3妨碍工作和生产秩序 , 违反安全卫生规定 , 情节轻微的;
7.2.4第一次不服从监管人员合理指挥 , 情节较轻的;
7.2.5在公司不佩戴胸卡者违反公司着装规定;
7.2.6本部门发生重大事件 , 未及时向相关部门或上级主管汇报;
7.2.7未对本单位员工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
7.2.8同事间互相谩骂、吵架的 , 不够严重的;
7.2.9工作时间睡觉或擅离岗位者;
7.2.10工作时间 , 不为业务关系中的客户或饮酒者服务;
7.2.11在工作场所妨碍他人工作 。
7.3小果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员工可报小额费用 , 每扣8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3.1因失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不严重;
7.3.2因个人疏忽和操作不当造成机械设备损坏或他人受伤 , 情节轻微;
7.3.3工作时间擅离岗位 , 尚未造成后果的;
7.3.4投机取巧、隐瞒、蒙骗或以营利为目的 , 情节较轻的;
7.3.5聊天、嬉笑、阅读与工作无关的书报、上网浏览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 不服从主管纠正;
7.3.6因不合理未能按期完成主管的指令或限时令而影响公司权益的人员的信息资源网络;
7.3.7工作期间中午需要饮酒者;
7.3.8恶意攻击同事 , 造成的伤害不大;
7.4大于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可报小额费用 , 每次扣160元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7.4.1工作时间偷懒或睡觉者;
7.4.2携带危险和违禁物品进入公司者;
7.4.3恶意攻击同事和闹事者;
7.4.4工作时间旷工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7.4.5工作时间酗酒者;
7.4.6故意撕毁公文
7.4.7公司重要物品或工具的丢失或损坏
7.4.8公司重要文件丢失、损坏或被涂改
7.4.9乙方擅自改变工作方式 , 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
7.4.10伪造工作记录者 。
7.4.11不服从监督人员的指挥和监督 , 经劝说仍不服从的;
7.4.12违反安全规定 , 给公司造成损失;
7.4.13不积极采取措施避免可预防的事故或事故发生后不及时报告 , 导致公司利益受损者 。
隐瞒事故的;
7.4.15未完成工作任务 , 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者;
7.4.16其他类似参与者 。

7.5驱逐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之一的 , 应立即予以辞退(部门在上报时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或材料):
7.5.1严重失职 , 营私舞弊 , 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7.5.2对公司同事或其家属实施暴力或威胁 , 或唆使他人实施暴力或威胁 , 经调查核实的;
7.5.3在工作场所参与赌博、打架或其他不道德行为的人员;
7.5.4故意损坏公司的机器、工具、产品或其他公司财产;
7.5.5侵占或盗窃公司或他人财产 , 经调查属实的;
7.5.6聚众胁迫、煽动、破坏劳动关系 , 干扰工作秩序的;
7.5.7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以不正当手段谋取私利的;
7.5.8冒用公司名义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
7.5.9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5.10连续旷工三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天;
7.5.11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
7.5.12向公司提供虚假个人信息或工作信息者
7.5.13严重违反安全制度 , 造成重大人身或设备事故者;
7.5.14伪造、涂改或盗用公司印章 , 严重损害公司权益;
7.5.15恶意虚报费用;
7.5.16未经许可在本公司兼任其他职务或从事类似业务的人员;
7.5.17故意泄露公司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7.5.18其他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制度的行为 。
除3.3条规定的奖惩外 , 严禁其他形式的现金奖惩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10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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