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靓蕾|李靓蕾由“怨妇”变为“豪妇”,讨伐王力宏后,狂赚亿元豪宅

李靓蕾|李靓蕾由“怨妇”变为“豪妇”,讨伐王力宏后,狂赚亿元豪宅

文章图片

李靓蕾|李靓蕾由“怨妇”变为“豪妇”,讨伐王力宏后,狂赚亿元豪宅

文章图片

李靓蕾|李靓蕾由“怨妇”变为“豪妇”,讨伐王力宏后,狂赚亿元豪宅

文章图片


李靓蕾由“怨妇”变为“豪妇” , 讨伐王力宏后狂赚亿元豪宅
近期 , 王力宏与李靓蕾婚变大战搅得娱乐圈天翻地覆 , 漫漫尘烟 , 经久不散 。 正当网民为李靓蕾鸣冤叫屈之时 , 突然传来好消息 。 据媒体报道 , 王力宏认输公开道歉 , 宣布将暂退演艺圈、将豪宅仁爱吾疆过户到李靓蕾名下 。 如此结局 , 令网民极度舒适 , 似乎替李靓蕾挽回了损失 , 所谓失之东隅 , 收之桑榆 , 总算是输人不输钱 , 一得一失 , 两相抵消 。 对此 , 网友众说纷纭 , 各抒己见 。

【李靓蕾|李靓蕾由“怨妇”变为“豪妇”,讨伐王力宏后,狂赚亿元豪宅】梳理观点有三:其一 , 有网友认为 , 婚姻是用金钱买不来的 , 得不偿失;其二 , 有网友认为 , 塞翁失马 , 焉知非福;其三 , 有的网友却从另一个角度来解读 , 认为李靓蕾赚大发了 。 写了3篇文章不到万字 , 61小时顺利取得近亿元的豪宅 , 等于一个字赚9千元 , 真是一字值千金 。 显然 , 在王力宏与李靓蕾攻防战术中 , 李靓蕾转败为胜 , 收复了一些失地 。

在历届明星离婚案中 , 往往是有过错方割地又赔款 。 明星离婚 , 财产分配往往引人关注 。 而明星夫妻因出轨、劈腿等原因分手的 , 往往守忠的一方要获得更大的利益 , 又或者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
据报 , 黎明与乐基儿离婚 , 乐基儿获得1亿元的资产;台湾女明星谢玲玲与香港富商林建岳离婚 , 获得4个亿的离婚补偿金;马琳与张宁益的离婚 , 张宁益获得千万家产 。 中外明星离婚赔偿代价都很大 , “飞人”乔丹与妻子胡安妮塔离婚 , 付出了1.5亿美元的代价 。

那么 , 明星夫妻离婚是否利好?当然是否定的 , 正因为明星婚姻是名利的怪胎 , 能够滋生出人生“马斯洛需求” , 即满足情感、尊重、自我实现等五大需求 , 所以 , 明星婚姻才价更高 。
而永远维系婚姻关系才有可能获得最大利益化 , 假若离婚了 , 非明星一方 , 肯定是亏家 , 因此 , 只有获得经济赔偿才能补偿无过错方的不幸与精神损失 。 总之 , 离婚与明星保持婚姻关系相比 , 还是弊大于利 。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 , 李靓蕾并不是赢家 。 当然 , 也不是输得一地鸡毛 , 至少还能在王力宏身上割点肉 。 颜小四认为 , 这点还不够 , 与大牌明星夫妻离婚相比 , 李靓蕾诉求的并不多 。
按照王力宏的身价 , 每年的演出费、广告代言费、版权费 , 加起来其资产最起码几十个亿 , 而仅仅一座房产 , 不过是王力宏的九牛一毛而已 。 李靓蕾作为无过错方 , 且育有儿女 , 理应获得更多更大的赔偿款 , 以作为对婚姻不忠者的惩戒 。
当然 , 明星离婚与平民离婚赔偿标的不可同日而语 , 因为有社会阶层差别 。

有些明星之所以不计较离婚成本 , 主要是他们拥有丰厚的资本 , 可以连续作战 , 今送明迎 , 天天坐花车 , 夜夜当新郎 , 而纵观那些喜好出轨、劈腿的明星 , 大多都有此烂性 , 相反 , 女人没有再结婚的资本 。
以李靓蕾为例 , 16岁就嫁人生育 , 连生三胎 , 如今人老珠黄 , 奶牛榨干 , 还有什么好牌可打?所以 , 一般而言 , 在男女婚姻博弈中 , 女人输不起 。 “怨妇”这个词就是为女人而打造的 。

有一句话 ,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 。 道理其实很简单 , 一条鱼能解一时之饥 , 却不能解长久之饥 , 与其得一时之利 , 还不如得长久之利器 , 因为利器可源源不断获利 。
王力宏尽管给了豪宅 , 不过只此一次 , 而如果绑定王力宏 , 那么却可以终生收租 。 这也是为什么 , 女人宁愿要人 , 而不愿要赔偿的原因 。
女人是弱者 , 社会不公 , 男女不平等 , 至少在婚姻中不平等 , 这也是女权呼声高的原因 , 也是众人助力李靓蕾的原因 。
追穷宜寇 , 李靓蕾不要给王力宏溃逃的退路 , 要让他赔得没有咸鱼翻身的机会 , 这才能算笑到最后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