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被拘!锡林郭勒盟一地发生草原火灾,过火面积近千亩!( 二 )


【三人被拘!锡林郭勒盟一地发生草原火灾,过火面积近千亩!】八、各苏木镇、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要全时段、全方位监测火情 , 随时掌握火情发生情况和发展动态 , 森林消防大队、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 , 各单位要准备充足应急物资 , 检修好灭火机具和装备 , 一旦发现火情 , 确保能够迅速反应 , 快速出击 , 科学指挥 , 重兵扑救 , 将火灾损失降到最低 。 在扑火过程中 , 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 , 及时做好支援和服务工作 。
九、各苏木镇、古日格斯台自然保护区管理处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 严禁脱岗、漏岗、擅自离岗等情况发生 , 确保政令和火情信息传递 。 要强化信息管理工作 , 严格执行森林草原火灾报告制度 , 按规定逐级归口上报 , 不得迟报、瞒报、谎报甚至不报 。 未经防火指挥部同意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手机短信、微信、微博等随意传播火情信息 , 严禁传播虚假火情信息 , 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 要严格遵守森林草原火灾新闻报道规定 , 确保宣传报道的准确性 。
十、旗森林公安局要切实担负起森林草原火灾案件的查处职责 , 对火案报警要从快查办 , 从严结案 。 坚决做到火灾案件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得不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 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 以儆效尤 。
十一、违反上述戒严令人员 , 依照《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森林草原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 , 视情节给予警告、处罚、行政拘留处罚;对造成森林草原火灾的 , 依据赔偿森林草原损失、承担扑救火费用 , 构成犯罪的 ,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草原火情 , 要及时向我旗林业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或应急救援服务中心报告 。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 , 禁止谎报、乱报、瞒报森林草原火情 。
报警电话:12119(森林消防大队)、3522369(林业和草原防火服务中心)、3520100(应急救援服务中心) 。
来源:西乌珠穆沁旗森林公安局、西乌珠穆沁旗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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