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无证、车辆不合格、无牌上路,江苏启东一男子被判拘役二个月

酒后开车、无证驾驶、车辆质量不合格、无牌上路……有人竟然一次“集中”了四项交通违法行为 。 近日 , 启东市人民法院就陆某危险驾驶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 , 判处其拘役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
【醉酒、无证、车辆不合格、无牌上路,江苏启东一男子被判拘役二个月】不久前的一天中午 , 陆某走进启东市吕四港镇的一家海鲜馆 , 点了几个菜 , 要了几瓶啤酒 , 开始大快朵颐 。 酒足饭饱之后 , 他走海鲜馆 , 从口袋里掏出钥匙 , 驾驶整车制动不合格的无号牌正三轮载货摩托车 , 至某水产店去装货 。
装完货物后 , 陆某准备将货物运往商家 。 他驾驶着这辆不合格的无号牌三轮车 , 嘴里还哼着小曲 , 早已经忘了自己是无证驾驶而且还喝了好几瓶啤酒 。 将近中午一点钟的时候 , 陆某脑子开始有点迷迷糊糊 , 加上中午没有休息 , 连眼睛都快睁不开了 。
突然 , 陆某听见“哐当”一下 , 意识到自己撞到了什么东西 。 他甩了甩头 , 看见自己的三轮车边上已经躺下一个人 , 还有一辆倒地的电动自行车 。 陆某顿时酒醒了大半 , 意识到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 , 心想这下可是出了事了 。
看着地上伤者的痛苦表情 , 陆某赶忙询问受伤情况 , 但伤者已经疼得说不出话来 。 陆某想到自己喝了酒 , 为了逃避法律追究 , 于是伤者商量 , 希望给你补偿两个人私下解决 。
然而周围路人见到这起交通事故的发生 , 早已报了警 , 陆某得知后 , 只得等待交警前来处理 。 交警到达事故现场后 , 陆某被带至医院抽取血样 , 其血液中乙醇含量高达105.9mg/100ml , 属于醉酒驾驶 , 负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 。
启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陆某醉酒后无证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并发生交通事故 , 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 , 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 综合其犯罪情节 , 为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 惩罚犯罪 ,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判处陆某拘役二个月 , 并处罚金人民币2500元 。
通讯员 沈高轩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万承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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