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人饮酒后一人身亡 另外三共饮人担责赔偿16万余元

酒已经成为了亲朋好友聚在一起热闹时必不可少的东西 , 谈笑间推杯换盏 , 好不惬意 。 但是俗话说 , “小酌怡情 , 大饮伤身” , 千万不要因贪杯损害了自己的身体 , 更不要因劝酒造成他人身体损伤 , 甚至酿成悲剧 。 近日 , 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顺利执结一起饮酒过量致死案 , 维护了死者家属合法权益 。
饮酒后意外死亡 , 共饮人担责赔偿
2018年1月20日20时26分许 , 120急救车到达某小区门卫室将孙某某送往连云港市某医院抢救 。 经抢救30分钟后 , 孙某某仍意识昏迷 , 无法测出脉氧 , 当晚被医院宣告死亡 。
家属找到中午共同饮酒的三人讨要说法 , 此时三人均不承认当日与死者同桌喝过酒 。 死者家属最终到连云区法院起诉寻求帮助 , 合议庭通过监控录像、证人证言、警方执法记录仪影像、派出所调查笔录等多种证据查清事实 , 四人当日中午同桌进餐 , 大量饮酒 , 共饮者酒后随意将孙某某送到小区门卫室睡觉 , 未留人照顾或通知家属 , 三人未能采取积极有效措施预防损害后果的发生 , 均未完全尽到自己的安全注意义务 , 与死者的死亡事实形成了间接、次要的因果关系 , 具有一般过失 。
【四人饮酒后一人身亡 另外三共饮人担责赔偿16万余元】后法院判决同桌饮酒的其他三人承担次要责任 , 分别承担死者死亡的11%、2%、2%的责任 , 共计160119.89元 。 案件经过上诉 , 最终维持原判 。
善意文明执行 , 传递司法温度
判决生效后三被告仍不积极赔偿 , 死者家属申请强制执行 。 执行法官通过阅读案卷及走访当事人发现 , 死者和其他三被告本身是朋友 , 有达成和解的感情基础 。
法官还利用查控系统将三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进行冻结 , 告知被执行人如果拖延履行、拒不履行将被法院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 拒不履行情形恶劣的将采取强制措施 。 除依法告知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 , 执行干警还通过换位思考、将心比心等方式对被执行人耐心劝说 。
最终在执行干警释法说理、晓以利害的劝说下 , 被执行人杨某某及时履行完毕 。 被执行人王某某看到杨某某履行之后 , 也主动来法院履行了自己应尽的法律义务 。 最后一名被执行人因家庭困难最终与死者家属达成和解协议 , 分期履行 , 案件最终妥善解决 。
通讯员 姚超善 王涛涛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采访人员 张凌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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