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叔叔治病,南宁一男子购买熊胆、虎骨等泡药酒,获刑10年?

南宁男子苏某为给叔叔治病 , 听信民间说法 , 购买了熊胆、虎骨等回家泡酒 , 这一行为触犯刑法 。 5月7日 , 苏某被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 , 而帮他转移药酒的妻子、姐夫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 , 缓刑3年 。
苏某今年49岁 , 他的叔叔多年前因跳水摔伤腰椎 , 从此离不开轮椅 。 而他常年帮助叔叔打理产业 , 叔侄感情很深 。
在听说“把熊胆、虎骨作为珍贵药材泡药酒 , 饮用后有奇效”后 , 2019年2月 , 苏某通过微信联系了一名东南亚国家的人 , 陆续买了3只乌猿干尸、一个熊胆、一个虎鞭、一批虎骨和穿山甲鳞片 。
收到部分包裹后 , 他把乌猿、熊胆、虎鞭、虎骨用来泡酒 , 还准备将穿山甲鳞片打成粉末给叔叔食用 。
同年3月27日 , 苏某在安吉大道渭光禽苗市场门卫室取虎骨包裹时 , 被收到举报的民警当场抓获 。 当晚 , 其妻子何某为帮他逃避罪责 , 指使苏某的姐夫邓某 , 连夜将家中的乌猿药酒及剩下的一只乌猿干尸转移藏匿到他人家里 。 同年4月2日 , 以上涉案物品被民警依法查获 。
【为给叔叔治病,南宁一男子购买熊胆、虎骨等泡药酒,获刑10年?】
为给叔叔治病,南宁一男子购买熊胆、虎骨等泡药酒,获刑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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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某的姐夫指认帮助转移的乌猿药酒等物品 。
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认为 , 苏某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 , 价值20万元以上 , 情节特别严重 , 已构成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
5月7日 , 该法院以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判处苏某有期徒刑10年 ,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分别判处其妻子、姐夫有期徒刑3年 , 缓刑3年 。
民间传说某些动物泡酒可以养生治病 , 除了熊胆、虎骨等 , 还有人用蚂蚁、马蜂、蜈蚣、蛇胆甚至刚出生的小老鼠来泡酒 , 种类五花八门 。 对此 , 有广西中医药大学的专家认为 , 用动物泡酒的疗效不能保证 , 自制药酒中毒的案例也不鲜见 。
温馨提示:
身体不适应及时就医
切勿听信偏方
最终酿成恶果!
来源丨南国早报采访人员 李艺 通讯员 刘朝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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