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人生28年”事件,警方和河南大学最新通报!

决定不予立案
21日凌晨 ,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微博针对“错换人生28年”事件当事人许某控告郭某宽、杜某枝夫妇等人涉嫌刑事犯罪问题 , 发布情况通报称 , 决定不予立案 。
河南大学也于21日发布情况说明称 , 杜某枝病历中存在住院号、床位号错误、无首次病程记录、缺失乙肝表面抗原化验单等问题 。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通报:
2021年3月15日 , 许某委托其表弟王某涛到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报案称: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及医护人员郑某、郭某志故意换子涉嫌刑事犯罪 。 同日 ,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依法受理该案件 。
接报案后 ,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及时成立调查组 , 对郭某宽、杜某枝等人是否涉嫌刑事犯罪进行调查核实 。 期间 , 调查组克服事件年代久远、相关线索匮乏、涉及当事人难以查找等困难 , 组织警力赴河南省驻马店市 , 重点调查了郭某宽、杜某枝夫妇养子郭某实际出生时间为1992年、户籍信息登记时间却为1995年的问题 , 经调取驻马店市驿城区卫健体委档案资料 , 证实郭某宽、杜某枝夫妇于1993年8月18日经原河南省驻马店地区计生委审批同意生育二胎 , 于1995年8月23日为郭某申报户口;组织警力赴河南省兰考县 , 重点调查了郭某宽与郭某志二人关系问题 , 经查询户籍信息、家族族谱、走访村干部及村民 , 证实该二人无亲属关系 ;组织警力询问河南大学淮河医院涉及医护人员、同期孕妇等相关人员 , 发现当时该医院在婴儿管理上 , 采取统一样式的襁褓 , 并在襁褓外捆扎统一样式的圆牌 , 仅以圆牌上注明的床号对新生儿加以区分 , 通过查询调取原始病历档案及妇产科管理规章制度 , 发现当时该院存在诊疗行为不规范及管理混乱的问题。 另外 , 调查组还组织警力赴北京市、江西省九江市、河南省郑州市开展了调查取证 。
2021年4月7日 , 经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审查 , 认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的立案条件 , 决定不予立案。 2021年4月8日 , 开封市公安局鼓楼分局向控告人许某送达《不予立案通知书》 , 并将不立案理由通知许某 , 告知许某如有异议 , 可以申请复议 , 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对公安机关立案监督 。
河南大学通报:

“错换人生28年”事件,警方和河南大学最新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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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换人生28年”事件发生以来 , 河南大学高度重视 , 成立专门工作组 , 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 事件处理过程中 , 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调查、审判 , 依法依规解决问题 。
目前调查工作已告一段落 , 现将舆论关切的主要问题说明如下:
1、关于婴儿标识问题 。 医院1992年使用统一配置的消毒抱被 , 抱被外系有对应产妇床号的圆牌 , 以此识别婴儿身份 。
2、关于乙肝产妇隔离问题 。 根据198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2004年、2013修订版 , 均未要求乙肝孕产妇及新生儿单独隔离 。 杜某枝在手术室剖腹产 , 许某在产房自然分娩 , 两人生产场所不同 , 也不住在同一病室 。
3、关于婴儿护理问题 。 医院实行母婴分离管理 , 病房与产房为两套护理人员 。 婴儿出生后 , 称重、包裹 , 经产妇过目后 , 进入婴儿室集中管理 。 当时婴儿室三班值班 , 当班护士负责接生、新生儿洗澡、换被服及人工喂奶 。 婴儿每天洗澡一次 , 由两位护士负责 , 一位负责洗澡 , 一位负责包裹 , 洗完后由护理人员将婴儿送回婴儿室 。
4、关于病历档案问题 。 临时治疗单根据病人需要开具;长期治疗单如未发生治疗变化 , 可延续执行 , 不需要每天开具 。 杜某枝病历材料页数与病案袋上记录的病案页总数相符 。
但杜某枝病历中存在住院号、床位号错误、无首次病程记录、缺失乙肝表面抗原化验单等问题。 手写病历中 , 杜某枝病历号原为155849 , 病历中出现的155489系笔误 , 医院无155489住院号;据工作人员回忆 , 病人入院时可能安排的是15床 , 后调整为16床 , 工作人员将15床号划掉后重新书写16床位号 , 患者的真实床位号为16;对于无杜某枝首次病程记录 , 调阅同时期病历 , 发现存在类似情况;对于杜某枝乙肝表面抗原检查化验单丢失问题 , 具体遗失原因因年代久远现已无法考证 。
【“错换人生28年”事件,警方和河南大学最新通报!】5、关于赔付问题 。 依据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豫02民终238号、239号判决书 , 淮河医院在规定时限依法进行了赔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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