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主义|杨小凯:晚清经济史( 三 )


军队中官方鼓励战胜时的抢劫也成为官兵收入的主要来源(费正清1993,pp23-32)。这种税制不健全和不公平的状态也是坏资本主义的一个特点。在18世纪的法国坏资本主义社会中,税法因人而异,特权阶级不交税,平均税率低於当时英国的平均税率。
英国光荣革命後的好资本主义社会中,税率对所有人都一样,且由民意代表机关决定,政府没有独立於议会的财权,所以政府税收能力极强(Landes,1998)。中国清朝末年的坏资本主义与法国的坏资本主义一样,税制不公,特权阶级交很低的税率,由於政府权力没有民意支持的合法性,所以只能奉行所有成功的专制政府执行的薄斌轻徭政策,政府的税收能力很差,没有强大的公共财政,因此公路,城市公共设施等公共事业几乎完全没有制度化的财政支持。这是为什么第一批清朝官员出国时惊叹西欧公共财产可以用来做如此之多的公共设施和善举。
清政府的能力低下还表现在太平天国战争前後发展起来的厘金制。厘金制类似欧洲重商主义之前的各地贸易关卡,对国内流通的货物在每个地方关卡收2-10%的厘金。由於对跨省跨区贸易重复收税,这种税收制使贸易的交易费用极高,对分工的发展起著严重的阻碍作用。
欧洲重商主义虽然用各种产业政策和保护关税阻碍国际贸易,但它却以统一国内度量衡,废除国内贸易关卡,减少了国内交易费用,促进了国内统一市场和分工的发展。中国的厘金制虽然受到外国条约制的限制,但是一直要等到民国时代才被完全废止。
洋务运动在清末经济史上是一个彻底失败的运动(郭廷以,1993,pp544-600,费正清,编,上卷,陈锦江,1993,pp428-532,费正清,刘广字编,下卷)这个运动是在政治法律制度意识形态不能根本变革的约束下进行的,因此以坚持清朝政府的政治垄断,没有司法独立和保护私人企业的法律制度为基础。
与民治维新模仿西方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相反,洋务运动坚持官办,官商合办,官督商办的制度,以此为基础来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工业化模式。这种方法使得政府垄断工业的利益与其作为独立第三方发挥仲裁作用的地位相冲突,使其既是裁判,又是球员,因此利用其裁判的权力,追求其球员的利益。
这种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使得政府利用其垄断地位与私人企业争夺资源,并且压制私人企业的发展。而明治维新时不但在宪法中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并且全面模仿英国,德国的政治,法律,经济制度(但却不放弃天皇的实权,不搞虚君共和),除了在人民不知企业为何物时,办过几个模范工厂外,基本上不办国营企业。
因此政府可以发挥公平司法,执法的第三者仲裁功能,私人企业得以蓬勃发展起来。加上日本模仿专利法,公司法,使得私人企业可以利用剩余权保护推广西方专利的收益,所以西方的技术得以广泛在日本发展,二次大战後,日本人开始利用专利制度大量发明创造新技术,这使成功技术通过私人企业的剩余权,经由购买专利的公司很快变成大规模商业化生产。
清朝洋务运动的特点不但是官方对大工业的垄断,也表现为亦官亦商,官商勾结。商人成功的首要条件是与官府搞好关系和得到庇护,胡光墉(见陈锦江,1993,pp482-483,也见pp.495-512)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官商合办,官督商办是没有严格定义的概念,就李鸿章的轮船招商局(1872年),开平矿务局(1877年),上海机器织布局(1878年)而言,李作为官员是企业的老板,他使用合股公司的形式从私商筹到资本,任命有捐纳的官衔或半官方地位的人做经理,很像政府有控股权或控制权的企业。
这类企业的最大问题就是老板既是制定游戏规则的政府大官,又是参加游戏的主要成员,其双重地位造成的利益冲突使得国家机会主义制度化,公平和健全的市场秩序不可能建立,私人企业不能发展起来。
官督商办企业有官僚机构的所有弊病,裙带风盛行,官员滥用资金,贪污成风(陈锦江,p488-490)。几个所谓私营铁路公司的例子都说明,政府一直保留撤换这些所谓私人公众公司的总办,及其它干涉的权力,这些干涉加上公司治理经验不足导致问题时,政府又借机实行国有化(陈锦江,上引文,pp503-509)。而不受官方干涉的私人企业,如茂新面粉厂大多生机勃勃(陈锦江,pp509-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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