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偏见,就是不平等看待,其产生的根源就在于人的自私本性。这里的不平等看待,其实可以视为一种处理各种社会关系时的态度平衡缺失,而总是向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倾斜,除非不同的立场之间不存在利害冲突。一般情况下,人都是首先从自己的角度来看问题,而不会力图站在他人的立场来考量,完全意义上的中立是不可能的,由己及人是必然的思维定势,偏见遂自然而生。所以对于犯罪嫌疑人,其家人的第一反应往往是不相信和质疑,进而认为嫌疑人是无辜的,并寻找各种理由、借口、措辞来验证自己的这种“偏见”,《信》中直贵在听闻刚志杀人的消息之初产生了虚幻感、与现实脱线,《刃》中少年犯的母亲偏执地坚信自己的儿子不会触犯奸杀少女这样的大罪,皆缘于此。而其他人的第一反应则往往是盲目相信电视、报纸等媒体的报道,主观上便完全认定嫌疑人就是罪犯、理应得到惩处,虽然不时也有些理智的声音指出“他们的家属也是受害者”,但很少有人真的这么看。《信》中的仓田、寺尾和白石,先后给予了直贵亲近感,并非他们是目光高出传统偏见的圣人,而是其各自的人生经历、性格特征等因素所诱发的态度逆向,使得三人对无辜受殃的直贵抱持着好感。然则这样的人毕竟是极其稀罕的,一般的人若能做到如大胡子店长一般,虽不伸出援手、但却愿意送上祝福,已经是难能可贵的了。这样看来,直贵的人生也并不是没有未来,甚至可以说是幸运的,我觉得那些因为家人犯了重罪而始终得不到任何人平等对待、一辈子抬不起头的人,肯定是存在于世的,以他们的立场来反观《信》的男主角,或许不会觉得囹圄内外的两兄弟有多么可怜吧。
文章插图
文章插图
(《信》2006年的电影版和2018年的特别剧目海报)
我们说,当不同的偏见各自达到一定的程度之后,就会发展成为不同的歧视。每个人都有歧视他人的行为,不过表现在不同的领域里,其轻重程度也各不相同。由于通常的偏见和歧视不具备明显和激烈的利害性,很难为当事人所自我觉悟,大概也只有非自然的突发严重事件,才能凸显“歧视早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成为世界观的一部分”这一事实吧。东野圭吾通过《信》告诉了我们关于歧视的两个“真理”:一、歧视是本来存在且威力巨大的;二、歧视是理所当然的必需存在。对直贵来说,哥哥的犯行只是一个契机,它犹如一个潘多拉魔盒,将世间所有不和谐的灾厄音符释放出来,在自己的心头奏起,社会上的歧视原来是如此的根深蒂固,所带来的痛苦似乎更是无远弗届、永无休止的。他因此不得不放弃了梦想、丢掉了工作、失去了恋人,却仍然无法逃脱被歧视的命运。而当平野社长以仿佛在谈论天气一般的寻常口吻对他说:“歧视是理所当然的……我们需要对你区别对待,这也是为了让所有的犯罪者知道,自己要是犯了罪亲属也会痛苦。”他方始顿悟,原来“自己现在的苦难,正是对刚志所犯罪行作出惩罚的一部分。犯罪者必须要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就是自己犯罪的同时也抹杀了自己亲属在社会上的存在。为了显示这种客观事实,也需要存在歧视。”
其实,不妨试着换个角度来看这个问题,“歧视”这种漠然的轻视姿态,又何尝不能是追求公平的方式呢?偏见可能只是下意识的,但歧视就多少带有着一些主观故意的味道了,而且这种主观故意甚或有着相当冠冕堂皇和正气凛然的理由,就是通过群体性的歧视,将受害人及其家属因严重的罪愆所承受的痛苦,转嫁至加害人及其家属的身上,以显示公平正义的力量。有罪必有罚,且罚的加重率应远高于罪的加重率;亦即,对于杀人这样的罪大恶极行为,其代价必须是探触到社会道德伦理最深处的身心双重刑罚,这时就不得不用到“歧视罚”。其效果也是立竿见影的——在小说末尾,直贵赫然发现这种惩罚甚至会波及尚在成长中的女儿,于是最终不惜与哥哥断绝血脉联系,以逃脱充斥歧视的世界,从而获得自己的新生。揭示看似轻、实则重的“歧视罚”之存在及其合理性,《信》这本书的主题兴许就是如此吧。
推荐阅读
- 23年婚姻输给23岁小三, 儿子自杀, 妻子: 我要让她不能怀孕
- 谢灵运《岁暮》,每到岁末,总要深深感慨一回
- 古代银票就一张纸,为何没人造假?不是古人不想,而是不能!
- 从历史看发展,说说为什么西方就不能向东方学习?
- 辛夷坞笔下的好小说,虐心不逊《十年》,娶了女主却不能爱
- 中国历史上最硬气的朝代,快灭亡时还打得周边外族不能自理
- 民间传说中,为什么神仙和凡人不能相恋原因很简单
- 总裁虐恋,“总裁,夫人已经抽了2000ml,不能再抽了!”他怒吼:继续抽
- 学文钞:若无真信切愿,纵有修行不能与佛感应道交
- 《西游记》有两种动物不能写成妖!吴承恩表示不敢碰,让写也不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