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原判|

【撤销原判|】据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德州中院)11月19日发布情况通报 , 宣布“女子因不孕遭婆家虐待致死”一案因原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裁定撤销原判 , 发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
以下为情况通报全文:
被告人张吉林、刘兰英、张丙(曾用名张凯)虐待罪一案 , 由禹城市人民法院一审后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某(方某洋之母)不服一审判决 , 上诉到我院 。 我院经依法审理 , 认为本案未涉及国家秘密或个人隐私 , 原审不公开开庭审理 , 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 , 裁定撤销原判 , 发回禹城市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 案件重新审理期间 , 我院将加强对禹城市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 , 确保严格依法公开公正审理 。 案件审理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公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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