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科技|央行、银保监会:金融创新不能沦为利己工具( 二 )


肖远企:金融创新不能形成寡头垄断
损害公众利益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首席风险官肖远企表示,要鼓励能维护公平竞争的金融创新 。金融创新不能构筑或固化行业进入壁垒,阻挠市场参与群体或者降低市场活跃度;也不能形成寡头垄断,获取超额回报,损害公众利益,从创新开拓者变为创新阻碍者,沦为破坏游戏规则的利己工具 。金融监管就是要维护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多层次有活力的金融体系,加强一致性监管,特别是降低“大而不能倒”造成的道德风险,减少市场不公平导致的负外部性,维护金融稳定和大众利益 。
肖远企强调,要鼓励能守住风险底线的创新 。金融业几乎每一个业务都有风险,但不能简单把金融创新与制造风险划等号,因为金融创新也是风险管理水平提高的重要组成部分 。金融体系出现风险并不可怕,关键要有底线,要防止出现系统性风险,不能出现金融危机 。还要鼓励能够增进社会福利的金融创新 。金融本质上就是向实体经济输血的,要提高全社会劳动生产率,增进社会整体福利 。金融创新必须要有利于实现这些基本目标 。
“至于现在所谓风险相对高的一些金融机构,规模实际上都比较小,对应的化解风险手段非常多 。”肖远企称,首先,机构要自救,包括对不良资产进行处置、引进新的投资者、提高资本水平、加强公司治理等 。特别是规模比较大、业务比较复杂的机构,要事先安排出现风险的自救机制 。同时从外部来说,也可以引进新的战略投资者帮助改善经营管理,从公司治理角度对机构进行整顿,还可以使用救助手段 。
李扬:对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的改革方向
要全面转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表示,下一步对金融科技公司监管的改革方向要全面转向功能监管和行为监管 。“原本的机构监管加上功能监管、行为监管,一定能够创造出在世界上具有引领作用的对金融科技的规制 。”
另外,李扬表示,对于金融科技公司以及相关联的信贷活动有五个监管重点,包括了支付、关联交易、平台垄断、数据产权和个人隐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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