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人大李永宏被开除党籍|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永宏被开除党籍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日前,经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纪委监委对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永宏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
经查,李永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原则缺失,纪法底线失守,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由他人支付应由其本人承担的费用;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收受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利用职权为亲友经营活动谋取利益;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职权或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职务提拔、资源审批、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巨额财物 。
李永宏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宏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李永宏简历
李永宏,男,汉族,1952年10月生,山西翼城县人,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70年10月参加工作,1984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
1991年11月,任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1994年10月,任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副厅长级);
1996年7月,任省煤炭资源管理委员会副主任、省煤炭工业厅党组成员;
1996年12月,任省地质矿产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
1998年4月,任省地质矿产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0年5月,任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2005年6月,任晋中市委副书记、市长;
【山西省人大李永宏被开除党籍|山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李永宏被开除党籍】2007年5月,任晋中市委书记;
2011年1月,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
2015年12月,辞去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退休 。
推荐阅读
- 生科医学|50箱越南进口涉疫火龙果流入山西太原:已经售完
- 山西一男子坐公交拒戴口罩不听劝,抢夺方向盘欲拔车钥匙被刑拘
- 山西夏县一男子坐公交未戴口罩与司机争吵,还踢拽安全门、抢夺方向盘等,已被警方刑拘
- 山西运城学院回应学生遭商贩殴打:已移交警方
- 山西和顺一家七兄弟五人参军 下一代接续当兵
- 不愧是山西!一学校工地挖出仰韶文化遗址
- 行凶|山西一男子在劳务市场附近持刀伤人,有车撞击制止行凶
- 女学生|山西一小学回应统计背景将学生分为11类:做法欠妥
- 张茂才|二审期间山西共两名省级干部落马,“10亿巨贪”张中生为了保命供出了谁
- 晋中警方通报:山西中医药大学一男生乔装潜入女生洗浴中心偷窥被行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