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工作|山西综改示范区2021年1月1日起试行标准化奖励

黄河新闻网讯(采访人员张文娟)11月5日 , 采访人员从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管委会获悉 , 《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标准化奖励办法(试行)》已公布 , 2021年1月1日起试行 , 有效期2年 。
实施标准化奖励政策 , 旨在根据示范区优势和产业特点 , 发挥标准化在推进企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转型发展中的引领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 在示范区商事登记、依法纳税 , 具有独立法律主体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都有机会获得奖励 。
具体奖励包括: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仅限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主导起草单位 , 分别给予1000万元、100万元、8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被评为国家级、省级企业标准领跑者称号的单位 , 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获得国家级标准创新贡献奖一、二、三等奖的单位 , 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等 。
【标准化工作|山西综改示范区2021年1月1日起试行标准化奖励】《办法》鼓励获得标准化项目奖励资金的单位 , 将奖励资金用于今后标准化工作的推广、实施和奖励标准化工作中成绩显著的个人 。 对弄虚作假骗取奖励资金的单位 , 将追回拨付的全部资金 , 在三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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