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商务部:原产于美欧日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
中宏网11月3日电 据商务部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以下称《反倾销条例》)的规定,2019年7月29日,商务部发布2019年第33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调查机关初步认定,原产于美国、欧盟和日本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国内间甲酚产业受到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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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商务部:原产于美欧日的进口间甲酚存在倾销】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二十八条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调查机关决定采用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20年11月6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被调查产品时,应依据本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保证金比率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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