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分|普高设三类课程 144学分方可毕业

【学分|普高设三类课程 144学分方可毕业】_原题为 普高设三类课程 144学分方可毕业
近日 , 广东省教育厅发布了《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方案(2020年修订)》(下称《方案》) , 全省普通高中从2020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年级起全面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2020年修订)和各学科课程标准 , 使用新教材 。 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核合格 , 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 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
高一新生实施新课程方案
2003年 , 教育部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实验稿 , 广东省自2004年开始启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 , 是全国首批开展实验的省份之一 。 2018年1月 , 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14门课程标准(2017年版) 。 随后广东启动新高考改革 , 明确2018级、2019级高一新生应用现行课程方案、使用现行教材参加新高考;2020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高一年级起实施新课程方案 , 使用新教材 。
《方案》透露 , 普通高中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 。 其中 , 必修课程是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课程内容 , 所有学生必须全部修习;选择性必修课程是由国家根据学生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设置;选修课程是由学校根据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开发设置 , 学生自主选择修习 。
“必修课程统一安排 , 选择性必修课程由学生根据高校专业科目指引、兴趣爱好和毕业学分要求自主选择 。 广东地方综合课程纳入选修课程 , 由学生自主选择、学校结合实际统筹安排 。 ”省教育厅有关负责人表示 , 学校均要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 , 特别是综合实践活动、劳动、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等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 , 如果确有需要 , 可适当调整课堂教学时长 , 但应保证科目教学时间总量不变 。
须完成课时学习并考核合格
高中学生完成相应课程规定课时的学习并考核合格 , 即可获得相应学分 。
《方案》提出 , 学生三年中获得88个必修学分 , 在选择性必修课程中获得不少于42学分(其中参加高考的学生 , 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以及选择作为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的科目应修满上限学分;对于不选考的科目 , 鼓励学生结合兴趣爱好选修部分模块) , 在选修课程(含各科目选修模块和专题教育)中获得不少于14学分 , 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
学生可以根据个性发展和升学考试需要 , 结合兴趣爱好 , 选修更多课程 , 获得更多学分 。 其中 , 综合实践活动共8学分 , 包括研究性学习、党团活动、军训、社会考察等 , 研究性学习6学分(完成2个课题研究或项目设计 , 以开展跨学科研究为主);劳动共6学分 , 其中志愿服务2学分 , 在课外时间进行 , 三年不少于40小时;其余4学分内容与通用技术的选择性必修内容以及校本课程内容统筹;校本课程不少于14学分 , 其中在必修和选择性必修基础上设计的学科拓展、提高类课程之外的课程不少于8学分 。
必修学分课程可跨年级开设
《方案》明确 ,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 , 每学年52周 , 其中教学时间40周 , 社会实践1周 , 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 每周35课时 , 每课时按45分钟计 , 18课时为1学分 。
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在高一学年完成必修学分(其中 , 外语在四分之三学年内完成必修学分) , 思想政治、物理学科到高二上学期完成必修学分 。 各学科在完成必修学分后开始开设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 , 这两类课程 , 在满足毕业要求学分的前提下 , 学校可以结合本校情况灵活安排 。
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必修课程 , 可分别、也可并行或交叉开设 , 建议安排在高一或高二开设 , 也可跨年级开设 , 高三仅开设选修课程 。 艺术可与音乐、美术相互代替 , 具体开设科目由学校自主确定 。 必修学分课程(包括必修课程和部分选择性必修课程) , 建议安排在高一或高二开设 , 也可跨年级开设 , 高三仅开设选修课程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董晓妍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