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春红|最高院开审吴春红国家赔偿案 此前河南高院决定赔偿262万

【吴春红|最高院开审吴春红国家赔偿案 此前河南高院决定赔偿262万】_原始标题是:最高院开庭审理吴春红国家赔偿案 此前河南高院决定赔偿 262 万)

10月29日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从吴春红家属及吴春红代理律师处获悉 , 今日上午9时 , 最高人民法院在第六法庭对吴春红申请国家赔偿案进行开庭审理 。
吴春红|最高院开审吴春红国家赔偿案 此前河南高院决定赔偿2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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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红星新闻此前报道 , 2004年11月15日 , 河南民权县周岗村两名孩童 " 毒鼠强 " 中毒 , 一死一伤 , 吴春红被认定为因琐事 " 投毒报复 " 的凶手 。 2005年6月23日至2007年10月30日 , 商丘中院3次以故意杀人罪 , 判处吴春红死缓 。 河南高院3次以 " 事实不清 " 为由 , 发回重审 。
2008年10月 , 商丘(商丘新闻网)中院判处吴春红无期徒刑;次年7月 , 河南高院维持该判决 。 2018年9月 , 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决定 , 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证据不确实、不充分 , 指令河南高院进行再审 。
今年4月1日 , 吴春红 " 投毒杀人 " 案再审宣判 , 河南高院认为 , 原审认定吴春红犯故意杀人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 改判无罪;当日上午 , 吴春红被无罪释放 。 从2004年11月20日被刑拘 , 到无罪出狱 , 吴春红被羁押、监禁了5612天 。
被改判无罪后 , 吴春红向河南高院申请国家赔偿1872万余元 , 包括人身自由赔偿金972余万元、精神损失赔偿500万元、误工费和补偿费200万元、相关医疗费用200万元 , 以及伤残赔偿金等 。
吴春红|最高院开审吴春红国家赔偿案 此前河南高院决定赔偿2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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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 , 河南高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 , 决定赔偿吴春红人身自由赔偿金194.5961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68万元 , 共计262.5961万元 。
对这一赔偿金额 , 吴春红及其家属表示不满 , 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 。 吴春红女儿吴莉莉曾说 , " 尤其是精神损害赔偿金太低了 , 父亲16年的冤狱 , 只有68万元的精神损害赔偿金 。 "
最高院于8月17日进行立案受理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获取的吴春红《国家赔偿复议申请书》内容显示 , 其申请金额仍为1872万余元 。
今日(29日)上午 , 最高院对该案进行了约2个小时的审理 。 庭审结束后 , 吴莉莉告诉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 她和父亲仍然认为 , 河南高院此前作出的精神损害赔偿金过低 , 此外 , 其父因服刑期间未得到应有的医疗 , 身患多种疾病 , 一眼视力几近失明 , 但其提出的医疗费用赔偿诉求 , 未得到河南(河南新闻网)高院支持 。
吴莉莉还说 , 最高院未当庭就该案作出赔偿决定 。
红星新闻采访人员 王剑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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