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警惕潜入年轻人生活的“笑里藏毒”( 二 )


一个名为“介铨”的微博号向采访人员表示 , 可以出售相关产品 。 采访人员添加了该微博用户提供的微信号 , 对方表示该产品6盒192元、12盒362元、30盒880元 。 每盒共有奶油气弹10粒 , 每粒含有氧化氮气体8克 。 对方强调 , 该气弹只出售给餐饮店 , 新用户一次最多只可以买3盒 , 但该商家并未跟采访人员核实身份 。
更令人触目惊心的是 , 在微博上 , 还有许多年轻人以吸食“笑气”为潮流 。 一位微博用户发布内容称:民宿里面居然有吸食过的“笑气”瓶、嗨气球……还有本修仙手册 , “佩服佩服!”
根据线索 , 采访人员进入青年群体追求的所谓“潮流物品”的销售群中 。 在某个香烟销售群中 , 一个名为“肉粽弟弟”的用户表示自己因贩卖“笑气” , 两年前才被释放 , 并再三表示:“我十分后悔当时的行为 , 以后我再也不会碰这种东西了 。 ”
但在该群里 , 仍有一些人通过与购买者私聊的方式销售“笑气” 。 一位微信用户就称出售气弹 , 标价400元一箱 , 一箱10盒 , 每盒24支 。 在其发送的实物图片中 , 产品的包装上印有“Bestwhip”的英文字样 , 这就是圈内人熟知的“笑气小钢瓶” 。
律师建议加强对“笑气”的监管
实际上 , 由于缺乏对成瘾性、耐受性、身体危害和非法性的界定 , 国内法律对“笑气”并未明确定性 。 换句话说 , “笑气”并不在国家规定的毒品范畴内 , 也没有被纳入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范畴 。
“‘笑气’虽没有被定义成毒品 , 但它能导致生理和心理双重成瘾 , 和毒品的作用机理十分相似 。 ”一毒品专家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 , “笑气”被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 ,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 国家实行管制许可 , 未经许可不得经营 。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浩分析 , 年轻人追求刺激误入“笑气”陷阱 , 体现出部分青年法律意识较为淡薄 。 高校与各部门应加强相关教育 , 以案说法 , 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价值观 , 以免误入歧途 。
周浩建议对“笑气”加强监管 , 要将其纳入更高级别的限制类清单中 , 只有这样 , 法律才能对违法经营的人给予更重的惩罚;安监等部门应对“笑气”的生产、运输、储存等环节加强安全监管;对涉嫌违规的上游卖家、下游买家都应加大管理力度、加重惩罚措施;互联网平台也应加强监管 , 定期对涉嫌发布违禁信息的账号进行整改 , 并删除其所发布的信息 , 净化网络环境 。
中青报·中青网采访人员 李超 实习生 左智越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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