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骑电动车出事故受伤,漯河交警为何判她全责?

【|女子骑电动车出事故受伤 , 漯河交警为何判她全责?】电动车逆行发生交通事故 , 到底是谁的责任?10月20日 , 采访人员从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了解到 , 该市近日就发生这样一起交通事故 , 交警当场判定:电动车全责!
|女子骑电动车出事故受伤,漯河交警为何判她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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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8日13时45分 , 漯河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开发区大队接110指挥中心指令:香山路中段 , 一辆轿车与一辆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 , 骑车女子受伤 。
民警到达现场后了解到 , 一女子骑两轮电动车因逆行与一辆轿车发生碰撞 , 事故造成电动车女驾驶员轻微受伤 。 民警当场判定 , 电动车逆行造成该事故的发生 , 其行为违反了“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之规定 , 依法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
漯河交警也提醒广大市民 ,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明文规定:“ 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 。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 , 交通管理部门可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 , 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 , 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给予处罚 。 对逆向行驶的非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 要承担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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