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法院给案件贴“标签” 助力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办理

大河网讯(河南日报采访人员 周青莎)日前 , 采访人员从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 , 省高院为我省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集中管辖法院开通“涉黄河流域案件标识功能” , 助力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办理提质增效 。
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 今年9月1日起 , 我省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由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洛阳铁路运输法院集中管辖审理 。 实行集中管辖后 , 为方便当事人立案、诉讼和执行 , 当事人可以到集中管辖法院现场立案 , 也可以通过登录河南法院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等线上平台向集中管辖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 还可以到就近地方法院提交起诉材料 , 由接待法院负责审核 , 并协助当事人办理立案事务 。 从立案环节开始 , 系统设置了“涉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标记按钮 , 经立案法官审核后 , 选择“是”或“否”进行标记 。
在审理环节 , 集中管辖法院可根据当事人的意愿选择网上开庭或线下开庭 。 网上开庭通过河南法院网上庭审平台 , 线下开庭采取巡回审判机制 , 一般到被告人羁押地开庭审理 , 也可以到涉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或其他方便群众的地点开庭审理 。
【|河南法院给案件贴“标签” 助力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办理】根据案件办理过程中的准确标记 , 系统可实时查询“涉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办理情况 , 多维度统计分析 , 深入剖析黄河流域资源环境案件特性 , 为助力法治化黄河流域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