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加价150%收电费”,电价降费红利不容截留

议论风生
降电价举措在落实上不容“跑冒滴漏” 。
某集散中心从电网企业的最新购电均价仅为0.48元/度 , 而供给商户却收取1.2元/度 , 加价幅度达到150%;有商户向物业公司缴纳的电费价格标准为1.6元/度 , 而这已是经过两次加价的“三手电”……近日 , 在对青海西宁市等地部分商业综合体的暗访中 , 国务院督查组发现 , 国家从2018年起连续3年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 , 但这样的降成本政策红利却未能及时足额传导到终端用户 。
降电价 , 是近几年各级政府为市场主体减负推行的重要举措之一 。 今年6月 ,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专门督战 , 要求已定的降费措施要“说到做到 , 落实到位” 。 在此背景下 , 仍有个别地方无视降费政策要求和市场主体负担 , 无疑是顶风“违规” , 理应严肃问责 。 这也再次提醒 , 不能低估一些降费举措在落实上“跑冒滴漏”的可能性 。
无论是违法加价 , 还是落实降电价举措迟滞等情形 , 都与政策精神背道而驰 。 由此暴露出的种种乱象和偏差都提醒 , 须做到“事前做好摸底 , 有针对性地清理一些机制阻力 , 事中执行监督 , 事后效果追踪” , 方能确保降费减负红利不打折扣地输送到终端商家和企业手中 。
降电价或是“一分一厘”之事 , 但切切实实关系到企业的经营负担 , 为企业减负就要有“精打细算”的自觉 。 个别地方对此动力不足 , 或与对此举之于企业负担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有关 , 也不排除存在重大企业减负 , 而忽视小工商业主体负担的差异化对待现象 。
这次督查出来的问题 , 就基本都发生在商业综合体、批发市场 。 而在当前落实“六稳”“六保”的要求下 , 任何市场主体都直接攸关社会的就业、消费活力 , 在降负政策上都应公平对待 。
国务院的专门督查 , 是一种必要的纵向监督 , 也传递出国家对于降低企业负担的重视程度 。 但降电费红利被截留、出现梗阻现象 , 其纠偏理当要更高效;企业的真实心声 , 也不该只依赖于上级来“打捞” 。 地方层面对于市场主体的真实负担和压力 , 理应有及时、真切的感知 。
□任然(媒体人)
(责任编辑:董云龙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