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啃老”被拒,禹州一小伙儿放火烧家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采访人员 杜文育 李思远 通讯员 刘少玄 王浩龙
禹州一名21岁的小伙儿成年后继续“啃老” , 问父亲索要钱财不成 , 竟一把火烧家 。 近日 , 禹州市法院依法判决此案 , 被告人李某满因放火罪、盗窃罪 , 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 并处罚金2万元 。
李某满 , 禹州范坡人 , 今年21岁 , 长期靠父亲李某奇给钱财生活 。 2019年10月19日 , 王某因酒后不便驾驶四轮电动车 , 便将车停在李某奇家门口并嘱托第二天酒醒后开走 , 然而第二天车却不见了 。 李某奇向邻居多方询问 , 得知是其儿子李某满将车盗走 。 李某奇打电话询问李某满 , 李某满承认 。
原来 , 李某满因身上无钱挥霍 , 向父亲索要钱财无果 , 就把家门口的车辆私自开走 。 此时 , 李某满开着盗走的四轮电动车在禹州市区多地询问价格 , 并在网上发布售卖信息 , 欲将该车卖掉 。
无奈 , 李某奇报警 。 为避免李某满将车子卖掉 , 李某奇报警后又给李某满打电话 , 谎称自己愿给其1000元 , 让其把车开回来 。 得到父亲的“承诺”后 , 李某满便将车开回家 , 返还给了王某 。
【|“啃老”被拒 , 禹州一小伙儿放火烧家】李某奇对儿子的行为十分恼怒 , 拒绝给李某满钱 。 李某满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 反而将父亲反锁至屋内 , 并用刀逼迫父亲给钱 。 李某奇挣脱后 , 李某满为发泄心中不满 , 就将家中物品点燃 , 火势很快将屋内的电视机、空调、棉被等物品引燃 。 接警赶到的民警、村干部及邻居一起将火扑灭 , 李某满被现场抓获 。
法院审理后认为 , 被告人李某满故意放火危害公共安全 , 尚未造成严重后果 , 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李某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窃取公民财物 , 数额较大 , 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 。 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 ,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 , 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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